根据《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本基金”)定于2006年11月20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楼(200120)
理 财中心电话:(021)38794888,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119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503B室(100005)
电话:(010)65172266转5003
传真:(010)65179122
公司网址:www.51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6200-071
网址:www.962518.com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网址:www.ebscn.com
(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0)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8008108868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业务咨询电话:800-810-880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4482090
网址:www.guodu.com
(1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021-68419974
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0)87555888
广发证券:http://www.gf.com.cn
(1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16)华泰证券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1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 (具体网点名单及联系方式请查阅相关业务公告)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代销机构)业务。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业务开放时间安排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三、日常申购安排
(一)投资者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上门咨询和上门接单服务:对于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资者,如果在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申购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公司将提供上门咨询和接单服务;对于不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资者,如果申购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我们也提供上门咨询和接单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事宜进行调整。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申购费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三)申购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申购数额限制和申购费率,但应最迟于新的申购数额限制或申购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四、日常赎回安排
(一)基金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1000份,如进行一次赎回后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将低于1000份,应一次性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二)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三)赎回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赎回数额限制和赎回费率,但应
不迟于新的赎回数额限制或赎回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日常转换安排
(一)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二)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已公告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推出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六、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6年11月17起,本基金管理人通过指定报纸、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正常交易日(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51fund.com)等处查询。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垂询相关事宜。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