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初一
针对本报昨日“S大水清欠能否清出巨额利润”一稿提出的质疑,S大水今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后的账务处理与本报报道所分析的一致。
对大股东以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分别为1993 万元、15897万元)抵偿17890万元债务,S大水原先的账务处理是:固定资产增加1993 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5897 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17890 万元。因为冲回对上述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7156万元,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固定 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增加)的情况下,将增加利润7156万元。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朱德峰分析认为,其账务处理应为:固定资产增加119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9538万元(两项资产入账价值为10734万元,即其他应收款17890 万元减去坏账准备7156万元得出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坏账准备转回7156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17890 万元。这样的账务处理并不影响当期净利润。
S大水今日公告表示,公司董事会对媒体提出的质疑十分重视,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后,确认公司有关账务处理有误,并就对相关会计准则理解偏差造成的错失向投资者致歉。S大水还提醒投资者,如果考虑到固定资产折旧年均增加23.40 万元,无形资产摊销年均增加207.36 万元,土地租赁费每年减少104.46 万元,此次以资抵债完成后预计将减少利润126.3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