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 “民生”商标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
[□本报记者 王尧] 2006-11-17 00:00

 

  □本报记者 王尧

  

  民生银行日前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该行的“民生”商标已经通过了国家工商总局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民生银行副行长洪崎表示,“民生”驰名商标已经成为该行极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民生银行在银行股权变更、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实践中,正在努力研究“民生”驰名商标资产化的途径。

  作为中国第三家持有驰名商标的银行企业,“民生”驰名商标的认定成功是民生银行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据了 解,“民生”商标1996年就投入使用了,但是当时并没有进行注册,没有商标专有权,直到1998年民生银行才申请了“民生”商标。但是由于“民生”商标和字号的企业众多,民生银行一直受困于诸多“民生”所带来的品牌混淆与商标淡化之苦。

  但是,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民生银行已形成了民生借记卡、民生信用卡、民生财富管家等系列产品,该行的品牌建设都是围绕“民生”展开的。因此,基础标识急需得到合法、稳固的法律地位。2005年,民生银行启动了申请认定“民生”驰名商标的准备工作。经过一年多收集证据,终于通过工商行政保护方式确认了“民生”商标驰名的事实,强化了“民生”商标与民生银行之间的关联度。同时,此次驰名商标的认定也为该行在海外被确认,获得法律保护创造了有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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