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11-18 00:00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06-033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17日;

  2.召开地点: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 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士林提议并经第二届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董事李建一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267,689,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12%。。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66,49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89%;

  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193,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2006年度审计工作,年度审计报酬不超过30万元。

  (同意267,689,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不同意 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购置2架EC225型远程直升机项目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同意267,689,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不同意 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申请增加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申请增加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的有关事宜。

  (同意267,689,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不同意 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麻云燕 黄劲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