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晖
既喜欢逛超市又怵头逛超市,因为结账的时候要排好长的队。这也说明多数人是喜欢逛超市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超市了。
在过去,逛商场曾是中国人不多的娱乐之一。大部分是穷逛,因为口袋里钱不多;即使口袋里有点钱,又缺乏布票之类的票证;即使有票证,市场上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买。所以,要想买点紧俏的东西就要去外贸口的友谊商店,或者趁出差的机会去上海,上海货曾让人们羡慕不已。那时,商场里的售货员态度都不大好,爱搭不理的,经常和顾客吵架。
改革开放以后,或者因为承包,或者因为效益奖金的缘故,百货商店售货员的态度逐渐好了,但有时候过分热情了,也让人不舒服,甜言蜜语反复推荐,弄得咱不买吧,觉得过意不去,买吧,又觉得上当,最后只好落荒而逃。就像相声里说的,“先生您买点这个吧,先生您买点那个吧,不撂下个三十五十的,您好意思出来么”?
慢慢地,超市出现了,人们也越来越喜欢超市。之所以喜欢超市,是因为,自由,或者说享有充分的选择权。在超市里,商品触手可及,咱可以反复地观看、摩挲,反复地比较,不会因为售货员不耐烦而对咱翻白眼儿,也不会有谁不厌其烦地向咱推荐商品。咱们可以踏踏实实地慢慢看,反复挑,看牌子,看质量,留心保质期,即使已经放进购物车的东西还可以随时拿出去,直到最后下决心买了,才到结账口去排队。即使买了的东西,只要没有损坏,在一段时期内还可以退还,所以,咱可以大胆地买。
说到底,就是超市给了咱自由。给了咱怎样买的自由(有些食品、饮料还能够品尝一下),总之,中医里的望闻问切都用得上;给了咱买什么的自由,大部分生活必需品在超市里都能找到,分门别类地码放着,咱该奔哪儿奔哪儿;也给了咱不买的自由,可以逛半天,然后空手出来,即便买了,还可以退换。
因为有了自由,人们就喜欢逛超市,享受一份休闲、散漫的状态,而逛来逛去,就把购买欲勾起来了,即使去超市的时候未必想买东西,但出来的时候很少空着手。可见,商家给顾客留下自由选择的余地,就是给自己留出获取利润的空间。
超市里不仅仅有自由,也有严格的管理。比如,不交钱把东西偷偷带出去,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不光超市职工、保安要留心防贼,超市还有监控录象。
不是所有东西都适合在超市里出售,比如比较昂贵的东西,珠宝首饰、高档服装;比较冷僻、销量不大的东西,如奖状、奖旗;有些需要特许的东西,比如止疼用的杜冷丁,即使在药店里,也必须有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
治大国如烹小鲜,超市的经营也折射出一个国家的经济管理之道。给生产者、消费者足够的自由,让他们自由地生产,然后供需双方在市场上自由地见面;而有些商品和服务不是企业愿意提供的,或者不是企业能够提供得了的,那就要政府来做。比如,神六、青藏铁路、飞机导弹、三峡工程,公益性医院都要由政府来做,别人不肯做或者做不到。而企业、个人能做的,就不劳政府再做了。比如,学校就可以适当放开,政府只作监管。可咱见到的却是:给名牌大学吃偏饭,烧得煌煌学府不好好办学,非要玩儿高尔夫,招来不少白眼;动不动就关闭民工小学,弄得小孩没学上,说他公共教育没到位,行政手段又越位不算过分吧。
另一个需要政府做的,是监管。现在出事儿的越来越多,工业污染的河流,愣是喝出了人命,化妆品、食品、药品坏事儿不少,连咸鸭蛋里都有了苏丹红。按说,入口的、搽脸的出了问题,就该罚他个倾家荡产,打他个永世不得翻身———重典之下,看看还有谁敢昧良心?出了这么多事儿,咱很纳闷,监管者在哪儿呢?忙活什么呢?
春秋时,晋文公问政于咎犯,咎犯答曰:“分熟不如分腥,分腥不如分地”,意思是分熟食不如分生食,因为分了生食,老百姓可以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来烹饪,清炖、爆炒还是红烧,悉听尊便;而分生食又不如把土地分给老百姓,养鸡、养鸭、放羊、种菜,悉听尊便。咎犯的这番高论,是很符合经济学原理的,也就是最基础的“经济人假设”,每个人都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作出最优选择。而让更多的人拥有自由和选择权,才能激发人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建立富裕而和谐的社会。就像当年的土地承包责任制,稍微给点自由,农民就能吃饱饭了。
比如,一块地,农民种什么,尊驾就别管了,更犯不上把人家已经种上的庄稼用推土机平了;尊驾要管的,一是耕地的非农占用,二是不许种罂粟。
管理者应该做好的是,赋予公民充分的自由,建立和谐社会;同时给予严格的监管,建立法治社会。赚钱不是管理者的事儿。如果管理者经营出来多少财富,那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多半是靠垄断整出来的。该做的没有做,不该做的却做了,能是好事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