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06-11-20 00:00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S长燃   公告编号: 2006-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11月7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11月17日在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 辛宏志先生列席了会议。

  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本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61,731,2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06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48,519,360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61股。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目的,故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将不会付诸实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见《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本次相关股东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投票权,由征集人在该次会议上代表作出委托的流通股股东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事宜进行投票表决。详细情况参见《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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