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11-20 00:00

 

  证券代码:600184 证券简称:S新华光 公告编号:临2006-21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对价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公司全体流通股东每10股支付0.6股;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持有的4131 .52万股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赠送给本公司的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已实施完毕;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送出889.875万股、新华光其他非流通股东按各自持有新华光股份每10股送出3.375股计280.125万股,共计1170万股支付给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的相关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1月20日

  ●复牌日:2006年11月2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11月2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新华光”,股票代码“600184”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于2006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新华光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公司股份的流通权,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对价内容为:1、新华光控股股东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新华光全体流通股东每10股支付0.6股;2、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下称“西光集团”)向上市公司赠送其所持有的4131.52万股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作为对西光集团的偿还,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送出889.875万股、新华光其他非流通股东按各自持有新华光股份每10股送出3.375股计280.125万股,共计1170万股支付给西光集团。

  除法定承诺之外,非流通股股东和新华光股权分置改革参与方西光集团还特别承诺:

  (1)减持期限、数量和减持价格承诺

  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的新华光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48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60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10%,在此期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价格不低于13.8元/股。

  西光集团承诺:其所持的新华光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72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84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10%,在此期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价格不低于13.8元/股。

  (2)其他承诺

  西光集团承诺:新华光因获赠云南天达股份而可能产生的所得税和流转税,全部由西光集团承担,与新华光无关;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在新华光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不低于10转增5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并投赞成票。

  2、方案实施的内容。

  ①新华光控股股东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新华光全体流通股东每10股支付0.6股;②西光集团向上市公司赠送其所持有的4131.52万股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③作为对西光集团的偿还,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送出889.875万股、新华光其他非流通股东按各自持有新华光股份每10股送出3.375股计280.125万股,共计1170万股支付给西光集团。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20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11月2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11月2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新华光”,股票代码“600184”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6年11月13日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企业通知书》,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持有的4131.52万股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赠送给本公司的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已实施完毕。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送出889.875万股、新华光其他非流通股东按各自持有新华光股份每10股送出3.375股计280.125万股,共计1170万股支付给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的相关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万股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G指2006年11月22日。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联 系 人:樊后檐 籍俊花

  联系电话:0710-3342132

  传    真:0710-3349308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樊市长虹北路67号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由于公司股本总数没有发生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公司上年度每股收益或本年度中期每股收益不产生任何影响。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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