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转换业务的公告(等)
[] 2006-11-20 00:00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06年11月21日开始对投资者开通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该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目前管理的融通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融通债券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融通深证100基金”)、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融通蓝筹成长基金”)、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 融通行业景气基金”)和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与本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二、业务办理机构

  开放本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同时代理销售转出和转入基金的代销机构网点(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和联合证券除外)以及本公司直销网点。

  三、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最低转换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于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只允许在缴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或者缴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不能将缴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或将缴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2、转换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补差费:对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对于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补差费为0。

  4、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5、基金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融通债券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融通蓝筹成长基金、融通行业景气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与本基金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查阅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26948088)。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本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0日

  融通金算盘家族之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二次分红预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子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十二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6年11月17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11月23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11月27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11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11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11月2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11月24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11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11月2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0日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接受大额申购和转入申请的公告

  鉴于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10月25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发行权证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预计该权证上市后可能对我公司所管理的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之“(九)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中“1、暂停或拒绝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的第(1)项“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资产规模的扩大有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的规定,自2006年10月26日起,我公司决定暂停接受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包括基金转入)申请。

  何时恢复该等基金的正常申购及转入业务,我公司将另行公告。

  在该等基金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期间,其赎回及转出业务均可正常办理。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0755-26948088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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