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11-21 00:00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06-30号

  金健米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一部分,公司以2006年11月17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执行了每10股转增6.13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上述所获转增股份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送股,加上前述转增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0.81股股份。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1月22日;

  ● 复牌日:2006年11月24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年11月2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金健米业",股票代码“600127”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金健米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数量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具体对价为,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135股,非流通股东将所得转增股票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经资本公积转增和非流通股股东转送后,折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获得股份10.81 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公司10股流通股将获得2.9股股份的对价安排;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对价的支付对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0.81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22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11月24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11月2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金健米业",股票代码"600127"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2、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假定股份不发生变动)

  

  注:上表基于公司股本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不发生变动的假设而编制,未来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则应相应调整。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谢文、王俊杰

  联系电话:0736—7308616/7308716

  传真号码:0736—7308616

  公司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德山开发区崇德路

  邮政编码:415001

  2、财务指标变化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会降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公司财务指标有一定影响。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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