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06-037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20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143925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63400000股的 54.64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已分别提出辞去董事的报告,不能主持本次大会,根据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大会由董事董永观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大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64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关联方已回避投票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袁明观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439256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3、(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孙勤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439256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吴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439256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吕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439256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06-03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6年11月20日下午在公司专家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袁明观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张立民先生代为表决并行使其他相关权力),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公司董事长吕士林先生和副董事长商人龙先生已分别辞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即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主持大会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孙勤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董事会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选举孙勤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会议选举董永观先生为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鉴于总经理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请求,经董事长孙勤勇先生提名,聘任盛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以上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孙勤勇先生的简历已刊登在2006年11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董永观先生的简历已刊登在2005年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盛军先生的简历已刊登在2006年6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