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92 股票简称:亚通股份 编号:2006-009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于2006年11月9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06年1 1月19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以书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持有的崇明县城桥镇八一路328号房地产100%产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本次交易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与会董事和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受让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持有的崇明县城桥镇八一路328号房地产100%产权,本次交易的总价格为28150779元。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二、出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
(2)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3)住所:崇明县城桥镇新崇南路26号
(4)法定代表人:郁葱
(5)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佰肆拾贰万元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301006750
(7)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农业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等。
(二)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本次公司收购的房地产是位于崇明县城繁华的中心城区,是商业一条街中心地段,该房地产主要用于商业用房出租。由于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所属所有企业进行转制,所以本次位于崇明县城桥镇八一路328号房地产也进行转制并转让。本公司根据该房地产地段较好,商业发展前景良好,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该资产可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的多业经营。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所持有的崇明县城桥镇八一路328号房地产经评估,截止2006年8月31日,该房产地的资产合计为人民币28150779元,其固定资产原值为15623600.00元。
(三)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崇明县城桥镇八一路328号房地产100%产权。
(2)产权状况:交易标的已取得《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崇字(2004)第004043号],产权人是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
(3)土地状况:土地面积为99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使用权来源为转让,使用期限为2004年12月14日至2037年12月14日止,地号:崇明县城桥1街57/1丘。该权证为绿证。
(4)建筑物状况:
交易标的为独幢建筑物,分地下和地上两部分,总面积为3802.71平方米,其中:地下层建筑面积563.86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3238.85平方米,共6层。
(5)交易标的使用状况
交易标的目前地下室和1-4层已出租,每年租金135.5万元。大部分租期至2008年12月31日。5层、6层为办公用房。
四、本次交易定价和资金来源情况
(1)定价情况:经评估后的资产并经国资部门确认批准的评估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拟定为人民币28150779元。
(2)本次受让的房地产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足部分向银行贷款解决,系非募集资金。
(3)本次转让的标的无债权债务。如有,由出让方承继和清偿。该资产不存在抵押。
五、本次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持有的崇明县城桥镇八一路328号房地产100%产权,是随着崇明大发展,参与商业经营给公司带来比较稳定的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增值的收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退出所持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该公司近几年来经营上不很理想,对股东单位投资回报较少,公司和有关股东一起向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出退出股份的要求,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纳有关股东意见后,同意有关股东以减资的方式退出股份,本公司将退出全部股份,收回4720万元的投资款。该款项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各退股股东全部完成本次减资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各股东退股资金的20%;第二期在2007年6月30日前,分别支付各股东退股资金的30%;第三期在2007年12月31前,分别支付各股东退股资金的50%。其中第二期、第三期资金应按照各退股股东全部完成本次减资手续日至退还股东资金的划款日之间的实际天数计算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为6%,每延误一天应支付其延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根据上述情况,与会董事一致认为,退出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收回4720万元投资款对公司较有利,资金收回后公司将投资有发展前景的项目或减少银行贷款,从而降低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