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 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等)
[] 2006-11-21 00:00

 

  证券代码:600039             股票简称: S川路桥              公告编号:2006-032号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

  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刊登了《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公告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2月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1月30日至2006年12月4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2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附楼4楼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6年11月29日发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11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委托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停牌。若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刊登的《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同时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会议涉及股权分置改革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6年11月27日、28日、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6 年11月29日下午5:00前书面回复至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相关股东会议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26085

  传 真:028-85126084

  联系人:冯振民

  五、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11月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11月30日-2006年12月3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1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2、 表决议案

  

  3、 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川路桥"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06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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