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006-11-21 00:00

 

  (上接B13版)

  9. 股权结构:

  

  10. 简要情况介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设投资管理部、策略研究部、基金事务部、市场营销部、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共七个职能部门。公司已管理的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05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永敏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共 党员。历任无锡县长征企业会计,苏州市财政局科员、苏州市税务局副科长、苏州市税务局三分局局长、苏州市税务局科 长、苏州市审计局副局长。现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金燕萍女士,副董事长,大学,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外贸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上海海外公司党总支书记,上海广告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党总支书记。现任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徐建平先生,总经理,大学,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张家港市财政局科长兼市房改办副主任,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港杨舍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宏伟先生,董事,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副科长,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信泰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现任江苏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王金来先生,董事,大学,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二轻局秘书,苏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科长、处长、助理调研员,兼苏州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证券处处长和苏州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证券处处长,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总部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戴继雄先生,董事,硕士,副教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街道办事处办事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副总监。现任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

  贝政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教授。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教授。

  张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员。现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兼职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和江南信托经济学家。

  张守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历任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系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

  2、监事会成员

  马震亚先生,监事长,大学,会计师。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集华先生,监事,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良茂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州部负责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阴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江苏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常务经理。

  胡玉杰女士:监事,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服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3、督察长

  孙昌海先生,督察长,研究生,经济师。上海外贸学院教师,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资金科科长,瑞士汽巴精化(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上海浦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王炯女士,基金经理, 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硕士学位,九年证券行业从业经历。1997年至2004在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研究所、证券投资部工作,曾任研究员、首席分析师助理等职务;2004年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徐建平    总经理;

  高 清    投资研究负责人;

  庞良永    投资管理部、策略研究部总经理;

  王 炯    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及有关法规禁止的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承销证券;

  6)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7)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 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理念

  1)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风险管理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同时强化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对其相应行为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裁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经营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司的业务风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事项。

  3)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估和建议。

  5)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恢复时间:1979 年2 月23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联系人:李芳菲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1338.65 亿元人民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文号:证监基字[1998]23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1)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2)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2、托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1998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内设综合管理处、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境外资产托管处、投资银行处、运营中心 ,现有员工63名。

  3、主要人员情况

  杨明生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49 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农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农行工业信贷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农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 主持工作), 农行天津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农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农行党委书记、行长。

  杨琨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46 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处长,农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农行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农行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张军洲先生:基金托管部总经理。42 岁,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农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刘树军先生: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45 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记者。历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现任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

  王勇先生: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50 岁,大学,高级经济师,历任财政部国债金融司处长,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总经理,现任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

  4、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如下: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阳、基金景博、基金景福、基金兴业、基金天华、基金同德、基金景业、基金鸿阳、基金丰和、基金久嘉、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开放式基金、大成价值增长开放式基金、大成债券开放式基金、银河稳健开放式基金、银河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中信债券开放式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开放式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基金、天同保本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开放式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分红增利开放式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基金规模达547.25亿份基金份额。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内部监督委员会直接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基金托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 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源深路27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源深路279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传真:021-50509884

  联系人:徐远征

  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联系人:李芳菲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电话:0512-96288

  网址:www.dwjq.com.cn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客服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4)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8016655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客服电话: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3888-86073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7、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服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7)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客服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服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

  (9)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服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0)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服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1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12)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电话:0510-2831662

  传真:0510-2833321

  联系人:袁丽萍

  客服电话:0510-2588168

  网址:www.glse.com.cn

  (13)申万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夏尚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1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D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陈少震

  咨询电话:(010)84533151-822或802

  网站:http:// www.txsec.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源深路27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源深路279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

  传真:021-50509884

  联系人:徐远征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层

  负责人:金明

  电话:010-84085338

  传真:010-84085858

  经办律师:陈冲冲、王正洋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开发区旺庄路生活区

  办公地址:中国苏州新市路130号宏基大厦五楼

  法定代表人:马惠兰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钢 叶水林

  电话:0512-65260880

  传真:0512-65186030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24日证监基金字[2006]173号文核准。

  (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间

  1.基金的类别:股票型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三)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四)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发行时间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发行和认购事宜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募集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地区、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发售公告以及当地销售机构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七)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2006年11月21日至2006年12月12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程序: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

  3、认购原则: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4、认购申请的确认: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打印确认单。

  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约定,请投资者参阅本基金发售公告。

  (八)认购费用

  1、投资者可选择在认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认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认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时,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4、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九)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

  (十)认购份数的计算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2、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则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率(或=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3、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则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4、基金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这1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46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1,000×1.2%=12元

  净认购金额=1,000-12=988元

  认购份数=(988+0.46)/1.00=988.4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则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988.46份基金份额。

  例二:假设例一中的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份数=(1,000+0.46)/1.00=1,000.4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则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1,000.46份基金份额。

  (十一)、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十二)募集期间的资金与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

  (二)基金合同的备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满足上述条件的,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三)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已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募集失败。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认购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为基金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四)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投资者可按销售机构提供的交易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销售代理人或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如有变动,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直销和代销机构的名称、住所等如下:

  1、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源深路27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源深路279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传真:021-50509884

  联系人:徐远征

  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联系人:李芳菲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电话:0512-96288

  网址:www.dwjq.com.cn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客服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4)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8016655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客服电话: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3888-86073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7、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服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7)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客服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服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

  (9)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服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0)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服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1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12)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电话:0510-2831662

  传真:0510-2833321

  联系人:袁丽萍

  客服电话:0510-2588168

  网址:www.glse.com.cn

  (13)申万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夏尚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1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D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陈少震

  咨询电话:(010)84533151-822或802

  网站:http:// www.txsec.com

  (二)申购和赎回的办理时间

  1、 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基金合同生效以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 申购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3、 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消;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如投资者是首次申购本基金,可能需要申请开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与通知

  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打印确认单。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受理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的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划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应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4、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或=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在先进先出的原则下,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在先进先出的原则下,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数×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在先进先出的原则下,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数×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接受申购;

  2.证券交易场所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个别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过于频繁,导致基金的交易费用和变现成本增加,或使得基金管理人无法顺利实施投资策略,继续接受其申购可能对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损害;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应当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应当按单个账户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延期支付最迟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报刊及其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本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一)申购和赎回暂停期间与重新开放的公告

  暂停申购或暂停赎回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十、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通过对投资对象价值和成长动力的把握,风格动态配置,以资本增值和现金红利的方式获取较高收益。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投资理念是:把握价值成长动力、风格动态配置、追求超额收益。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权证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债券等短期金融工具资产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策略,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衍生产品、债券和现金上的配置比例。采取自下而上策略,以价值、成长动力为主线,根据东吴价值动力评价体系精选估值处在相对安全边际之内,并且具备良好现金分红能力的价值型股票,和根据东吴成长动力评价体系精选成长性高、公司素质优秀和良好成长型股票作为投资对象。在价值和成长风格配置上,根据未来市场环境判断结果,动态调节投资组合中价值股和成长股的相对比例,降低基金组合投资风险,追求主动投资的超额收益。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采取自下而上的策略并根据东吴双动力评价体系精选股票构建组合,东吴双动力评价体系具体由以下两个动力评价体系组成:东吴价值动力评价体系和东吴成长动力评价体系。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具体构建程序如下:

  1)根据东吴价值动力评价体系构建价值型股票池

  本基金价值型股票池是从股票估值安全边际和分红能力安全边际两个层面进行构建的。我们认为,当一只股票被市场低估,并且还具有良好现金分红能力时,该类型股票就存在价值动力。这种价值动力不仅体现在估值优势和获取稳定收益上,还表现在全流通环境下的并购价值。

  本基金价值型股票池具体构建流程是:首先,严格执行估值相对安全边际(以市场平均市盈率的0.75倍作为股票估值安全边际),选出正常化市盈率NPE(NPE=最新股价/(5年平均ROE*最新净资产))指标值低于估值安全边际的股票。其次,在估值相对安全的股票里,根据分红能力安全边际选择分红能力强的股票作为本基金价值型股票池。其中,本基金选择正常化市盈率指标衡量股票估值是否处于安全边际之内,该指标首先根据上市公司历史数年盈利能力计算得到正常化每股收益(Normalized Earnings),其次将最新股价除以正常化每股收益据此得到NPE,该指标可以很好捕捉市场对公司股票过度反应带来的投资机会。对于分红能力的衡量,本基金选取上市公司股利、股息率(每股股利/股价)、以及分红稳定性指标衡量上市公司分红能力。本基金东吴价值动力评价体系和标准见表1。

  表1 东吴价值动力评价体系

  

  注:分红稳定性系数=分红年数/上市年数,其中,分红年数取得是最近5年分红年数;对于“上市年数”取值标准如下:上市5年以上的公司,“上市年数”取值为5年;上市5年以内的公司,“上市年数”取值为实际上市年数取整加1。

  2)根据成长动力评价体系构建成长型股票池

  本基金成长型股票池是基于上市公司未来净利润增长率和公司素质评价基础上构建的。DCF价值模型指出,企业内在价值取决于企业未来自由现金流和折现率。成长所带来的未来现金流的增加无疑将提升企业的内在价值,而企业内在价值的提高将会表现在股价上升上。投资于成长性高、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是投资获取高收益的有效手段。

  本基金成长型股票池具体构建流程是:首先本基金充分利用本公司行业研究员的盈利预测数据,并结合至少有3家国内研究机构做过盈利预测数据的上市公司,初步筛选出未来两年每年净利润增长率超过1.5倍GDP增速,但不低于5%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未来增长潜力股票池”。其次,本基金在“未来增长潜力股票池”基础上,根据公司素质评级,精选公司素质评级为优秀和良好的股票作为具有成长动力的股票,组成本基金成长型股票池。本基金东吴成长动力评价标准见表2。

  表2 东吴成长动力评价标准

  

  注:公司素质评级内容具体包括:1)核心竞争力;2)产品线;3)资产质量;4)风险水平;5)与投资者关系,及透明程度。

  3)本基金股票池的构建

  将由东吴价值动力评价体系构建的价值型股票池和由东吴成长动力评价体系构建的成长型股票池合并,作为本基金股票池。

  本基金股票池具体构建过程见图1。

  图1 东吴双动力基金股票池构建过程图

  

  资料来源:东吴基金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债券投资管理策略。制定具体投资策略自上而下考虑的因素是:基础利率、债券收益率曲线、市场波动、个券的相对价值和套利可能性。与之相对应,本基金分别采取利率预期策略、骑乘收益率策略、相机抉择策略、相对价值策略和套利交易策略。结合投资策略的制定构造债券组合,分别在子弹式组合、梯式组合和杠铃式组合当中进行选择。在债券品种选择上,本基金遵循相对价值原则和流动性原则。现券的相对价值原则指选择到期收益率处于收益率曲线上方的个券,在到期收益率接近的券种之间,选择久期较短者,在久期接近的券种之间,选择凸性较大者;本基金在品种选择上优先考虑流动性高的个券。

  3、操作策略

  在操作策略上,首先,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策略,确定大类资产配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参考投资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结合宏观经济、政策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对未来市场运行趋势给出判断,从而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衍生产品、债券和现金上的配置比例。

  其次,采取自下而上策略,以价值、成长动力为主线,根据东吴价值动力评价体系精选估值处在相对安全边际之内,并且具备良好现金分红能力的价值型股票,和根据东吴成长动力评价体系精选成长性高、公司素质优秀和良好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投资对象。在价值和成长风格配置上,根据未来市场环境判断结果,动态调节投资组合中价值股和成长股的相对比例,降低基金组合投资风险,追求主动投资的超额收益。

  基金经理及操作小组根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意见,并结合未来市场结构性变化趋势的判断,来相机动态调整价值型股票和成长型股票配置比例。如果判断未来市场环境处于平衡状态,则成长型股票和价值型股票均衡配置;如果判断未来市场环境属于强势环境,则增加成长型股票配置比例;如果判断未来市场环境属于弱势环境,则增加价值型股票配置比例。具体价值型股票和成长型股票配置关系见表3-4。

  表3-4 价值型和成长型股票资产配置比例

  

  资料来源:东吴基金

  (五)比较基准

  75%*新华富时A600指数+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

  (七)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具有严密科学的投资决策流程和明确的分级授权体系,具体如下:(下转B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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