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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全额预缴的原则。其中:
A 前端收费模式: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所产生的损益归基金财产承担或享有。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1,000 元,认购费率为1.2%,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0.46元,如果投资人选择缴纳前端认购费用,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金额= 1,000 元
认购手续费=1,000×1.2% = 12 元
净认购金额=1,000-12 = 988 元
认购份额= (988+0.46)/ 1.00 = 988.46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 元本金,如选择缴纳前端认购费用,可得到988.46 份基金份额。
B 后端收费模式: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所产生的损益归基金财产承担或享有。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认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1,000 元,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0.46元,如果投资人选择缴纳后端认购费用,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46)/ 1.00 =1,000.46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 元本金,如选择缴纳后端认购费用,可得到1,000.46 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要根据其持有期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缴纳后端认购费用。
(3)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利息折份额的认购费用。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本基金募集期间内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认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5,000元。
3、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
4、募集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5、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或直销中心)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认购网点查询。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认购费)以上的投资者,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
(一)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2006年11月21日起至2006年12月12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中心,并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d、如有授权经办人,则还须提供:
①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客户本人和授权经办人一起到直销中心,办理授权委托手续;或客户本人和授权经办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后,授权经办人持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直销中心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注:其中c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号:03492300040005121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专户
帐号:11-050401040005620
开户行:农行北京海淀区支行红联东村分理处
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100120291902580433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b、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06年12月12日16:00 前到账;
c、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d、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并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本人或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授权情况下);
d、开户确认书(若开户同时办理可不必提供);
e、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3)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申请之日起2日内在每日交易结束前(16:00)将认购资金汇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否则该次认购基金的申请无效;如2日内资金到账,则以到账日为有效申请日。
(4)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06年12月12日16:00之前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中国农业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
(1)开户时间:2006年11月21日至2006年12月12日9:00-16:00 (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地点:中国农业银行指定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网点;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b、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开户申请接受后,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到中国农业银行指定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2、认购
2006年11月21日至2006年12月12日9:00-16:00 (周六、周日不休息),个人投资者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农业银行指定的代销“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2)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当地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99)查询。
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有关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金穗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个人投资者指定的账户须是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7)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农业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8) 没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人可当场办理;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开户及认购时间:2006年11月21日至2006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营业部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或士兵证,下同)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投资者可于T+2日(工作日)到代销网点确认开户或认购是否被接受。
(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6年11月21日至2006年12月12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五)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认购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11月21日至2006年12月12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b.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认购程序: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本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六)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11月21日至2006年12月12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2)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资金账户卡、个人有效证件到营业部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资金账户卡,填写《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6、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6年11月21日至2006年12月12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资金账户卡。
3、认购程序: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代销机构的资金账户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的说明为准。
(八)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6年11月21日至2006年12月12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资金账户卡。
3、认购程序: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a、代销机构的资金账户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b、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c、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下转B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