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11号)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12月6日,根据《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11月22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10月23日至2006年11月21日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11月22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6年10月23 日起至2006年11月21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11月22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11月22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11月23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11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11月23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6年11月21日申购及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及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6年11月21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22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0755-83026888;
3、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2日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06年11月15日顺利结束。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此次募集的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026,095,678.13元,其中净认购额为 5,957,953,112.84元。依照《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认购资金的银行利息1,280,149.76元折算成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上述净认购额及认购资金的银行利息已于2006年11月20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5,959,233,262.6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177914户。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11月13日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37,001,220.00份基金份额,认购费为1000元。
本基金于2006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6]291号文),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于2006年11月21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管理人承担。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026888或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届时请阅读《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公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