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06-02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的规定,经董事长李 丰华先生召集于2006年11月20日召开,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宜,以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总经理曹建雄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樊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飞行业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0日
附件:樊儒先生简历
樊儒先生为公司现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飞行师。樊先生于一九六六年加入民航业,一九八八年起任东方航空公司上海飞行大队副大队长,一九九五年起任东方航空公司飞行技术管理处处长,一九九七年起任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飞行师兼飞行技术管理处处长,一九九九年起任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飞行师,二零零二年起兼任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运行标准部经理。樊先生毕业于民航高级航校飞机驾驶专业,大专学历,樊先生具有一级飞行员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