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峰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上周出台后,银监会昨日又向部分外资银行下发了《条例》实施细则的讨论稿,以听取后者的意见。
一家外资银行的管理人士向记者证实,该行已于昨日收到该份讨论稿。“讨论稿的内容包括外资银行市场进入的具体规定,以及设立与登记本地法人银行的相关程序、材料等。”该人士称。
对于外资银行普遍关心的是否会获得“贷存比”的宽限期的问题, 该人士表示目前不方便发表评论。
根据外资银行对今年8月发布的《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反馈,其中有关贷存比例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令它们普遍难以接受,因为外资银行此前受限于网点等因素,吸收人民币存款的能力远不及中资银行,“贷存比”普遍达到百分之几百。而此前有消息称,外资银行在转制为本地法人银行后,将获得一定期限的“宽限”。
部分业内人士猜测,由于“贷存比”的宽限期牵涉几乎所有外资银行,因此估计实施细则中会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
上周四,监管部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并获得大部分外资银行的积极响应。渣打银行中国业务总裁曾璟璇上周四向记者表示,该行已于当日向有关部门递交了筹建本地法人银行等申请,汇丰、恒生等银行也表示,将积极配合该项工作。
根据计划,新《条例》将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而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