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编号:2006-031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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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6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我公司控股股东----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1月21日提议:鉴 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已注销,公司的总股本由原来的32050万股缩减为28479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另根据兰州城市道路规划,公司办公地门牌号码已变更。以上两项实际情况与公司章程不符。为此,提议在公司2006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部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案内容如下:
一、对原章程第五条进行修改
原第五条为:公司住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农民巷125号,邮政编码:730000。
修改为:公司住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农民巷215号,邮政编码:730000。
二、对原章程第六条进行修改
原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5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479万元。
三、对原章程第十八条进行修改
原第十八条为:公司独家发起人为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2050万股, 1998年成立时向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1000万股, 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5.52%。
修改为:公司独家发起人为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2050万股,1998年成立时向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100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5.52%。2006年8月9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3425.5万股对价给其他股东。2006年11月13日公司实施定向回购方案,将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3571万股回购注销。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003.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9.17%。
四、对原章程第十九条进行修改
原第十九条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05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1000万股, 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1050万股。
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479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4003.5万股, 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4475.5万股。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