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建军
今天下午,ST银广夏股民索赔案将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代理股民索赔的律师严义明昨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会接受每10元诉讼请求获赔2.2股股份的判决或调解结果。
据了解,ST银广夏剩余的诉讼请求金额为7165万元,而严义明代理的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则超过4000万元。
就在11月21日,ST银广夏公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不超过2000万股股份的办法来赔偿这些股民。这一赔偿模式,是我国证券市场上 上市公司与中小股民解决纠纷的又一创新做法。
ST银广夏将以资本公积金中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向股东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增不超过2000万股股本,而银川培鑫投资则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中小股民诉讼。上述转增的股本,由银川培鑫投资代ST银广夏向中小股民支付,从而解决久拖不决的中小股民诉讼问题。
资料显示,银川培鑫投资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ST银广夏工会委员会投资2960万元,占总股本的98.67%。截至2006年9月,银川培鑫投资持有ST银广夏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777万股,为第五大股东。
ST银广夏表示,用于解决剩余中小股民诉讼问题的转增股份,主要是以每10元诉讼请求金额赔偿不超过2.2股股份的比例计算而来。但转增股本的最终数额,将以法院就中小股民诉讼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中的规定为准,其总数等于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中银川培鑫投资应当向原告支付的股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