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权证行权期延长至3天
[□本报记者 黄金滔] 2006-11-23 00:00

 

  □本报记者 黄金滔

  

  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鞍钢认购权证的行权期将由1天向前延长至3天,该权证成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上首个调整行权期的权证。

  鞍钢股份今日公告说,为保证鞍钢认购权证持有者有充分的时间行权,鞍钢集团公司同意将权证的行权期由原来的12月5日延长到三个交易日,行权日为12月1日、4日、5日。

  鞍钢股份董秘傅吉会昨日表示,公司大股东鞍钢集团非常重视作为股改对价的鞍钢认购权证的行权,以使 整个股改圆满收官。武钢权证第一个行权日出现了约1.2亿份的权证行权失败,近期有不少投资者纷纷致电公司,要求延长鞍钢认购权证的行权期。目前鞍钢认购权证处于深度价内,投资者行权成为必然。公司大股东鞍钢集团基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进行了此次行权期的调整。

  “向前延长权证的行权期对持有人无疑是个利好。”中信证券衍生品研究员杨海成评价说,“延长行权期有利于减少权证行权前后对市场的不必要冲击,增强对权证持有人利益的保护。”

  杨海成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上述措施要冷静对待。向前延长行权期并非延长权证的存续期,权证的理论价值并没有改变,不要过度炒作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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