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06-02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半年度利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 6843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8158元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除恒大公司和财开公司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1.86843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30日
●除息日:2006年12月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12月7日
一、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1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11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6年6月30日的股本12496.863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124,968,637.00元,同时大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总公司(简称恒大公司)与一致行动人义乌市财务开发公司(简称财开公司)将其获得的2006年中期现金分配金额共计49,811,300.00元无偿让渡给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剩余328,620,774.66元利润结转下期分配。
2、发放年度:2006年中期。
3、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11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税前红利金额1.86843元。
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红利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1.68158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1.86843元。
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除恒大公司和财开公司外)每股税前红利金额1.00元。
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红利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9元;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1.0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30日
2、除息日:2006年12月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12月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11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除恒大公司和财开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9-5182812
联系传真:0579-5197755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
邮政编码:322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