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有社会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2006-11-24 00:00

 

  股票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编号:2006023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有社会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获悉,原公司股东武汉聚鑫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聚鑫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923.5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34%,分别转让给上海大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松公司”)、青岛杰宏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杰宏公司”)、北京杰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杰女公司”)、绍兴县创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创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于2006年9月1日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做专项信息披露。

  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与近日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聚鑫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上海大松公司持有本公司823.5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8%;青岛杰宏公司持有本公司9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0%;北京杰女公司持有本公司1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8%;绍兴创润公司持有本公司1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8%;

  以上股权的转让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