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再督钢铁业淘汰落后产能
[□本报记者 徐虞利] 2006-11-24 00:00

 

  □本报记者 徐虞利

  

  发改委上周下达关于对河北省新增钢铁产能进行清理推动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步伐的通知,仅两天后,发改委工业司就召开了由部分省市发改委、经贸委、协会和企业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督促地方抓紧落实明年的调整和淘汰任务。业内专家表示,淘汰落后产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各方利益博弈和平衡,出资人不统一等问题使其推进速度始终不能令决策层满意,而且现在对相关技术政策也传出了不同声音。

  河北明 年底完成淘汰任务

  由于钢铁业淘汰落后产能压力和阻力巨大,使发改委不得不在今年将原定的淘汰时间表延长。由于明年是钢铁结构调整的关键一年,所以发改委此次座谈会场听取各地执行钢铁工业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讨论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面临的新形势,并提出工作重点及建议。工业司认为这是对明年淘汰落后工作的一次督导。

  数据显示,预计今年占到全国21%钢产量的河北省钢铁企业达202家,但其中拥有炼钢能力的企业却只有88家。河北省列入国家限期淘汰范围的300立方米及以下小高炉和20吨及以下小转炉、小电炉的产能,分别占全省总产能的45%和27%,是全国淘汰任务最大的省份。

  河北省发改委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周河北省将公布第一批需要淘汰落后产能和装备企业的名单,数量约为20到30家,明年还将陆续公布,总体目标是到明年底全部完成淘汰任务。

  遭冲击民营钢企发出质疑

  近日一份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冶金业商会专家组提交的建议报告,从专业角度提出了对淘汰产能相关技术政策的不同声音。

  报告在广泛征求钢铁企业尤其是民营钢铁企业意见并邀请钢铁方面的技术专家研究论证后认为,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转炉达到120吨以上、高炉达到1000立方米以上的技术政策,对生产热轧宽钢带、宽厚钢板等大吨位、大单重的品种,无疑是正确的;但对生产线材、钢筋、中小型材、棒材、中宽带钢、无缝钢管等众多品种,也采用120吨以上转炉,则与连铸机、轧钢机很不匹配,工艺流程很不合理。这类钢材品种的消费量和生产量很大,占全国钢材总量一半以上(56.7%),涉及的企业很多,特别对民营钢铁企业影响更大。

  报告指出,在现有的120吨以下转炉和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中,既有落后产能,又有先进产能,不宜笼统按炉容大小划分先进与落后。产能先进与落后的划分,除由市场判定其产品外,国家应着重从能耗、物耗、环保、社会共用资源消耗水平等因素划分。

  报告还提出具体建议,即将转炉公称吨容量由原定标准120吨及以上改为50吨及以上;高炉有效容积由原定标准1000立方米及以上,改为与转炉相匹配,一般应为450立方米及以上。业内人士表示,该报告的建议有其合理性,但能否真正影响决策层修改既定政策很难判断。

  民营钢企发出不同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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