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青岛即墨市青岛环保产业园)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2006年 11 月 24 日
(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和即墨市福利净化设备厂(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经2006年5月23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54031517.59元及以后至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新股发行后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享。
3、公司出口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95%以上,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2005年7月份一次性调整以来,继续出现小幅升值走势。如果人民币继续升值,将不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和收入的增长。
4、本公司目前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财政补贴及因产品主要出口而执行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等优惠政策,若上述政策发生不利于本公司的变动,将影响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5、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后,扣除发行费用可募集资金将大幅度提高公司净资产规模,使得发行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大幅度下降,公司存在由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引致的相关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经历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和批准设立的机构
本公司是经原国家外经贸部外经贸资二函(2001)294号文批复,由青岛金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4月24日,本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企股鲁青总字第00494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本公司变更设立时共有5名发起人,其中持有本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香港通用洋行有限公司(注:通用洋行于2004年6月30日将其持有股份全部转让给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39.56%的股权及与其主营业务对应的实物资产。原第二大股东通用洋行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及出口各种橡胶系列产品,所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38.06%的股权及与上述业务对应的实物资产。上述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本公司变更设立前后没有变化。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7330.554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930.554万股。上述10930.554万股为流通股。
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和即墨市福利净化设备厂(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公司上述5名发起人股东,无自然人持股情况。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上述5名股东中存在如下关联关系:
1、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陈索斌(持股比例65%),同时持有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40%的股权。
2、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之一姜颖(持股比例12%),同时持有即墨市福利净化设备厂(有限公司)50%的股权。
除此以外,其他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公司的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新材料蜡烛制品和相关工艺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可分为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材料系列产品、日用蜡烛制品、玻璃工艺制品、新型环氧树脂系列产品和其他工艺品等五大系列。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目前产品95%以上出口海外,公司在分析了现有海外销售模式和销售状况的基础上,形成了“巩固欧美主要市场、拓展亚洲和其他市场、开发国内市场”的销售策略。
针对国外主要市场,公司下设四个外销业务部。针对少数定货金额较大的客户,公司设置专门的业务部,以提供及时和到位的个性服务。公司根据现有产品的分销渠道销售能力的不断提升的现实,重整营销体系,以加盟店、专卖店、专柜和大型连锁超市或商场柜台的形式,建立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营销网络,目前已经与全球500强商业企业中的26家建立了贸易伙伴关系,其中位于前10名的就有8家,如美国的沃尔玛、瑞典的宜家、法国的家乐福、德国的麦德龙等。
针对国内市场,公司设有专门的国内业务部,公司以特许加盟方式在全国多个城市共建立店中店、专柜、专卖店等各种形式销售网点18个,使国内销售网络建设初具规模,销售渠道的拓宽获得市场回报,国内销售逐步增长。
(三)主要原材料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料(件)、辅料(件),多数市场化程度高,不存在稀缺产品,公司通过长期合作甄选确定1-2家重点供应商,通过动态供应商管理保证供应。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2004年《中国蜡烛行业调研报告》和中国蜡烛协会200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本公司2001-2005年销售额在国内同类企业中均列第一位。
相对于国内其他的蜡烛产品出口制造商,公司在产品档次、产品创新能力和加工能力等方面均居于行业领跑地位,并凭借其生产工艺核心技术的不可复制特性、创新性和长期的市场积累,占据了行业内盈利能力最强的工艺蜡烛出口市场,在该细分市场上处于绝对优势地位。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
公司所有产品均使用“Kingking”商标。目前公司拥有国内注册号分别为1340619、1340620、135501和135502的4份“Kingking”商标权注册证;在国外,公司取得在20个马德里协定国有效的证书号为814764的“Kingking”商标注册证书,在美国取得编号分别为2966311、2966312的“Kingking”商标授权证书,在香港和台湾分别取得编号为300273889和01175726的“Kingking”商标授权证书。
(二)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本公司目前占地3宗。其中金王工业园区内位于青岛即墨市烟青一级路以东的地块,总面积为93856.00平方米。本公司已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上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即国用2002字第421号。另外公司还拥有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2401、2403房屋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2402、2404房屋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土地使用权相应的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84257号、青房地权市字第90682号。
(三)专利及专有技术
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共申请专利1221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31项,外观设计专利1171项;已授权的专利共826项。同时公司在生产工艺领域拥有大量领先的专有技术。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与各股东单位及其控股企业等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索斌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的各股东均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发行人律师、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发表了意见,认为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2002年12月19日,本公司与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向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即墨市烟青一级公路东金王工业园区金王一路南侧的办公楼、食堂和露天货场。租赁期限为5年,自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近三年本公司每年向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72万元。
(2)2003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向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即墨市烟青一级公路东金王工业园内金王一路南侧的宿舍楼。租赁期限为5年,自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2004年和2005年本公司每年向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30万元。
(3)2002年5月1日,公司与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协议约定金王运输在货运代理、快递服务业务方面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2003年、2004年、2005年及2006年1-6月公司分别向金王运输支付服务费用305.29万元、329.15万元、317.13万元及67.37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近三年来,金王集团、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和青岛金王轻工有限公司曾多次为本公司向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06年6月30日,金王集团、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和青岛金王轻工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正在生效的8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港币1930万元和美元250万元。
(2)2005年金王集团曾替公司代垫部分原材料采购款,累计发生额及年末应付款均为262.83万元。目前上述代垫款项余额全部结清,未支付利息。
(3)2005年公司向位于韩国的全资控股子公司———CANDLE WORKS进行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材料半成品带料加工的销售,由该公司加工成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材料系列产品后销往欧美市场。2005年交易金额为1563770.33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4%。200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为35.99万元。
(4)2006年1-6月,公司委托CANDLEWOEKS在韩国采购软蜡原材料用于生产,累计采购量为16.5吨,交易累计发生金额为12.85万元,采购单价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为965美元/吨(折合人民币约为7720元/吨),与公司采购的其他同类产品价格相当。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采购款。
(5)2006年1-6月间,公司为CANDLE WORKS代垫技术、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因培训和商务需要发生的往来中韩差旅费用,累计发生额及截至2006年6月30日的其他应收账款余额均为57.72万元。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经充分核查后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全面的披露,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均合理、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长陈索斌先生,分别持有金王集团65%的股份、金王投资40%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资产方)
2、简要资产负债表(负债及股东权益方)
3、简要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简要现金流量表
(二)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对公司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资产总体结构较为合理,一方面流动资产规模适度,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公司拥有合理规模的长期资产,且主要为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和无形资产,以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截至2006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拥有各类资产39691.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2617.52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4190.16万元;固定资产为9668.33万元;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为394.20万元,其他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为210.74万元。
2003年、2004年、2005年及2006年6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76%、54.80%、61.99%及60.60%,负债水平较高。主要是因近几年来公司处于规模发展、产品结构调整时期,除公司为满足扩大生产规模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外,公司2005年在原材料采购等营运资金方面存在较大的需求。本次发行完成后,资产负债率会有所下降,财务结构会更趋合理。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负债总额24052.7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9002.76万元,占总负债的79.00%;长期负债5050万元,占总负债的21.00%。公司无重大已到期仍未偿还的债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材料系列产品、日用蜡烛制品、玻璃工艺制品、新型环氧树脂系列产品和其他工艺品等的销售。公司出口销售收入比重很大,其中2003年、2004年、2005年及2006年1-6月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07%、96.17%、96.77%和98.76%,外销增长势头良好,出口创汇能力强。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为人民币105825.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累计为8522.86万元,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86%。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基本一致,公司回款状况良好。公司2005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2003年、2004年相比,差异较大且首次出现负值,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由于公司2005年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预付账款增加幅度较大而出现减少,二是由于2004年收到的税费返还中包含1656万元2003年销售产生的出口退税,造成2005年收到的税费返还大大低于2004年发生数。2006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负值,主要是由于6月份进入公司销售旺季,发货量较大货款尚处在回收期。
本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品种繁多,随着公司产品结构及客户结构的改善,生产技术和工艺的成熟,公司有秩序地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国内外销售网络的建设,市场需求层次日渐清晰,主营产品的生产趋于合理、标准和规模化。产量的扩大产生了规模效益,降低了单位固定成本,提高了本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新型的产品及外观设计,仍将成为公司产品较高附加值的保证,带来新的利润增长。本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大研发的投入,加快技术革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五)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方式分配: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并无变化。
2、历年股利分配情况
上述股利分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滚存利润分配的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54031517.59元及以后至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新股发行后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享。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CANDLE WORKS,成立于2005年2月28日,注册地为韩国釜山江西区Noksan工业园。注册资本145万美元。公司出资145万美元,占100%。该公司的董事长为黄宝安先生。该公司主营业务为蜡烛及相关工艺制品的生产、销售和贸易,是公司为满足欧美高端客户的需要和提高公司产品研发设计能力而设立的海外基地。随着美国反倾销反规避调查的成立,目前该公司已经成为公司部分受限产品对美出口的重要途径。截至2006年6月30日,总资产为3564.93万元,净资产为1196.61万元,当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4.31万元,净利润为-17.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商务部批准,公司在原有的美国办事处基础上投资设立了美国金王制造有限公司(U.S. Kingking LLC.),注册地为美国特拉华州,注册资本为100美元。公司出资300.33万美元,持有99%的股份。该公司董事长为陈索斌先生。该公司主营工艺蜡烛及相关工艺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公司赖以打入欧美市场、加强研发设计能力的重要海外基地,拟通过小批量生产销售支持研发投入,实现收支平衡。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仍然处于筹建阶段,总资产为3154.40万元,净资产为2342.13万元,尚未投入运营。
第四节 募股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募股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年产4000万件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系列产品扩建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1886万元,本项目已经青岛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青计高技(2003)356号文批准。
2、新型环氧树脂复合材料及其制品项目,总投资人民币5320万元,本项目已经青岛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青计高技(2003)355号文批准。
3、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070万元,本项目已经青岛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青计高技(2003)357号文批准。
二、对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符合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发展前景良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因财务摊薄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该等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使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它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中提示的风险外,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市场风险
1、境外销售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是专门针对西方国家消费者进行研发,产品以外销为主。近三年一期出口销售收入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有决定性的比重,分别为95.07%、96.17%、96.77%和98.76%。一旦国际市场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出口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改变或与我国政治、外交、经济合作关系出现变化,都会对公司的出口以及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
2、市场消费趋势变化所产生的风险
工艺蜡烛及相关工艺制品消费为时尚消费,其消费市场属于典型的买方市场,几乎每年在不同区域对产品都有不同的市场流行趋势的要求。对市场变化趋势的判断准确与否,以及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能否相应提高,将影响公司的产品结构调整、销售市场和销售定价,从而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
3、市场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工艺蜡烛消费每年因市场所在地的节日文化特点而出现周期性变化,相应导致本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市场周期性波动特征。受此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呈现周期性波动,这种波动给公司现金流量的稳定性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排带来一定影响。
4、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目前的出口产品,主要是弥补欧美生产厂商生产组织成本较高的,手工劳动量较大、具有较强工艺装饰性的工艺蜡烛制品需求,与国外主要生产厂商间的产品差异化程度较高,竞争较小。但是,由于欧美主要生产厂商仍可以向包括我国在内的地区采购一定数量的工艺蜡烛,以自有品牌投放市场,其在欧美市场上的品牌优势将会给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带来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生产能力不足的风险
与客户订单需求相比,本公司的产能严重不足。不仅制约了公司当前销售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影响了公司对大客户的供应能力,而且提高了公司的客户集中度,加大了公司依赖主要客户的风险,加大客户今后对公司下达大规模订单时对公司交货能力的顾虑,不利于公司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
2、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风险
本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为胎膜(玻璃制品)、石蜡及植物蜡。其中胎膜(玻璃制品)主要是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半成品,若玻璃生产加工企业在产品质量、生产能力等方面无法达到公司的要求,不能满足公司生产需要,将会影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石蜡为石油的下游产品,其价格的波动主要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如石蜡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产品成本将相应增加。
3、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依赖主要客户的风险,如2005年本公司对美国沃尔玛等前5大客户的销售额为17235.00万元,在公司当期销售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为44.52%。尽管这些主要客户与公司建立了较长期的合作关系,双方合作默契、融洽,但这种关系并无法律形式保障,一旦这种合作关系改变,将对公司的生产、销售产生重要影响。
4、质量控制风险
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种类繁多,生产工艺环节较多,工艺复杂度较高,因此,对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一旦控制不严出现质量问题,不仅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如质量索赔、款项回收推迟等),而且会对公司的信誉造成负面影响,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
(三)终极股东共同控制风险
公司董事长陈索斌先生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公司董事、陈索斌先生之妻妹姜颖女士,为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的终极股东之一,并持有即墨市福利净化设备厂(有限公司)50%的股份。因此,存在陈索斌先生、姜颖女士两位终极股东利用控股地位达成默契或协议,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侵害本公司利益或公众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四)美国反倾销反规避调查产生的风险
2006年10月6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石蜡蜡烛(由石蜡、棕榈蜡或各种植物蜡混合制成)的反规避调查的终裁结果,该结果认定美国将向进口自中国的任何含有石蜡成分的蜡烛征收108.30%的反倾销税。上述终裁结果将使得中国的石蜡蜡烛产品出口企业较之于其他国家的出口企业,将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导致中国石蜡蜡烛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下降,对于公司日用蜡烛等含有石蜡成分的产品生产组织和出口美国市场途径会带来一定影响。
(五)技术风险
1、技术与设计更新换代的风险
公司拥有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材料和新型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等技术的自有知识产权,在国内甚至国外处于领先地位。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则势必影响公司的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使公司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
2、核心技术失密及产品被仿冒的风险
截至2006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包括1221项专利(其中395项正在申请中)和非专利技术。专利受专利法保护,但存在被仿冒的风险;公司大量的生产工艺核心技术并不适合申请专利,而非专利技术不受专利法的保护,因此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泄密的可能或者被他人盗用的风险。即使本公司认为有必要借助司法程序寻求有关保护,但也必须为此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及时间,从而对本公司的业务及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财务风险
1、盈利能力增长趋势发生改变的风险
2005年由于人民币一次性升值并调整汇率形成机制及石蜡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两方面主要因素的不利影响,导致主营业务利润略有下降,期间费用增加,净利润实现2875.49万元,较2004年下降了21.38%,出现公司成立以来的首次负增长。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力措施消化上述不利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存在由于盈利能力增长趋势发生改变引致的相关风险。
2、偿债风险
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向银行借款余额为19353.44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4353.44万元,长期借款5000万元。短期借款较2005年末增加了17.47%,期末余额较大。5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是用公司净值为3143.62万元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抵押获得,抵押资产净值占公司固定资产合计值的25.52%。抵押贷款到期时本公司将面临较大还款压力,如不能按期还款,这些抵押资产将存在一定风险。
(七)募股资金投向风险
虽然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可行性论证,但若遇到一些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致使投资项目不能及时竣工投产,以及投产后产品市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都会对本公司的未来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八)境外股东所在地香港地区向境内投资或技术转让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是在香港地区注册的公司,其注册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其独立的立法权,其向境内投资的法律、法规存在变化的可能,该等法律、法规如发生变化,将可能影响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的投资行为。
二、其它重要事项
1、借款合同
本公司共签署借款或授信合同9份,涉及合同标的额人民币15000万元,港币1930万元,美元2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关联交易合同
本公司目前与关联企业签署的重要合同主要为《租赁合同》、《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等。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一、发行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即墨市青岛环保产业园
电 话: 0532-85779728
传 真: 0532-85718686
联 系 人: 黄宝安、杨茜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电 话: 0532-85023857
传 真: 0532-85023750
联 系 人: 叶欣、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