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4.54亿出售物业求扭亏
[□本报记者 初一] 2006-11-24 00:00

 

  □本报记者 初一

  

  金花股份拟以4.54亿元的高价出售旗下钟鼓楼广场物业。

  金花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昨日与浩华亚洲有限公司就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亿鑫物业100%股权一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西安亿鑫核心资产便是西安钟鼓楼广场物业。

  西安亿鑫与浩华公司两家公司,分别作为金花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大益置业的关联企业,均为此次交易而设立。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12月31日,大益置业总资产15亿元,净资 产10亿元。

  早在1999年,金花股份便以每年2100万元租金将钟鼓楼广场物业出租,2004年开始,租金变更为每年3600万元。目前,因金花股份在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借款逾期未归还,该行申请对金花股份诉前财产保全,钟鼓楼广场物业已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经评估,钟鼓楼广场物业的评估价值为45353万元。

  金花股份表示,钟鼓楼广场物业出售如获批,公司将在付款监督银行的协助和监督下,解除钟鼓楼广场物业的抵押和司法查封,以钟鼓楼广场物业配比一定数额的负债及现金向西安亿鑫增资并办理产权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获商务部门的并购批准后,西安亿鑫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浩华公司再次向西安亿鑫增资,增资额不少于西安亿鑫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银行负债额。西安亿鑫再次增资完成后,立即偿还全部银行借款。

  金花股份表示,在完成此次交易后,将直接减少金花股份银行负债约26600万元,较2006年中期负债总额减少21.76%,按照当前会计准则规定,公司预计产生投资收益近18169万元。

  公司强调,尽管此次交易使公司租赁收入减少3600万元,净利润减少2121万元,但由于银行借款减少,公司今年财务费用将减少4732万元。交易完成后,预计2006年公司净利润将由去年亏损9843.94万元,转为盈利8587.75万元。2006年后,公司总的财务费用也将较以前有所下降,2007年较2006年减少3418.02万元。

  金花股份表示,公司的物业租赁业务与医药业务在经营上无关联关系,因此出售钟鼓楼广场物业资产不会对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带来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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