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购买获证监会批准的公告(等)
[] 2006-11-24 00:00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S*ST巨力   公告编号:临2006-49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购买获证监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1 月 17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6】249号, 现将该批准文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你公司报送的《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

  特此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S*ST巨力   公告编号:临2006-50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 月11 日在公司召开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召开会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 月 11 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2 月 10 日至2006年12 月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 月 11 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 月10日下午3:00至12月11日上午11:30。

  3、股权登记日:2006年12 月 1 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潍坊市长松路69号)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个表决方式。

  7、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06年 12月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

  8、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鉴于本公司已于2006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4月28日起停牌。因此,本次股东会本公司不存在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给潍坊市潍城区投资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购买潍坊柴油机厂下属单位-中速机分厂、动力成套设备分厂和成套分厂资产及重庆潍柴发动机厂中速机资产的议案》

  3、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后,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签订<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后,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潍坊柴油机厂签订<提供动能服务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后,公司拟与关联企业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订<提供动能服务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后,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潍坊柴油机厂签订<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后,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潍坊柴油机厂签订<发动机零部件买卖框架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后,公司拟与关联企业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后,公司拟与关联企业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订<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后,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潍坊柴油机厂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后,公司拟与关联企业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后,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潍坊柴油机厂签订<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协议》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2006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会议所涉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指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本通知第六、七项内容

  3、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了表决权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会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股东会议或出席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网上路演等多种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协商。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长松路69号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261000

  联系电话:0536-8185789 、0536-8185669 传真:0536-8185678

  联系人:郭勇、马广斌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便于公司筹备会议并充分准备会议材料,更好的保证会议质量,请准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持股证明(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于2006年 12月2 日- 12月 11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开会当日即12月11日上午8:00-9:00)到本次大会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联系电话:0536-8185789,传真:0536-8185678)办理出席会议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出席会议手续或进行预约报名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股东(代理人)在进入会场时,仍须持上述材料原件进行确认身份登记。如果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仍未能进入会场,则视为该股东(代理人)放弃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六、采取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

  2006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时

  2、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代表关于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给潍坊市潍城区投资公司的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股。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ST山东巨力”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议案议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5、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十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十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十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投票表决为准。

  6、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时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方法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工作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年12 月 10日下午3:00时,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6年 12月 11 日上午11:30时。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了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长松路69号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261000

  联系电话:0536-8185789 、0536-8185669 传真:0536-8185678

  联系人:马广斌、李广森

  九、备查文件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11 月 24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事项: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S*ST巨力   公告编号:临2006-51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并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 月 11 日在公司召开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现将召开会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 月 11 日下午3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2 月 7 日至2006年12 月11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 月 7日— 11 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 月7 日0:00至12月11日下午3:00。

  3、股权登记日:2006年12 月 1 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潍坊市长松路69号)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个表决方式。

  8、会议对象

  (1)截止2006年 12月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鉴于本公司已于2006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4月28日起停牌。因此,本次股东会本公司不存在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权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指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本通知第六、七项内容。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会议的投票权。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详见[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3、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了表决权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会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股东会议或出席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网上路演等多种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协商。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长松路69号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261000

  联系电话:0536-8185789 、0536-8185669 传真:0536-8185678

  联系人:郭勇、马广斌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便于公司筹备会议并充分准备会议材料,更好的保证会议质量,请准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持股证明(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于2006年 12月2 日- 12月 11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开会当日即12月11日上午8:00-15:00)到本次大会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联系电话:0536-8185789,传真:0536-8185678)办理出席会议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出席会议手续或进行预约报名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股东(代理人)在进入会场时,仍须持上述材料原件进行确认身份登记。如果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仍未能进入会场,则视为该股东(代理人)放弃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六、采取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

  2006年12月7日-2006年12月11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代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股。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ST山东巨力”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5、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了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6、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时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方法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工作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年12 月 7 日0:00时,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6年 12月 11 日下午3:00时。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了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八、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12 月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12 月2 日- 12 月11 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以及12 月 11 日(现场开会当日)上午9:00-下午3:00时。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九、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 六 年十一月二十四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事项: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办理本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仅对拟召开的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投票委托征集函。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并按照股东的委托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名称:中文名称: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Juli Group Co.,Ltd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A股:S*ST巨力

  公司股票代码:A股:000880

  公司法定代表人:武 伟

  公司设立日期:1993年3月24日

  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长松路69号

  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长松路69号

  邮政编码:261021

  联系电话:(0536)8185987

  传真:(0536)8185678

  董事会秘书:郭勇

  证券事务代表:马广斌

  互联网网址:http://www.chinajuli.com

  电子邮箱:julimgb2644@sina.com

  (二)征集事项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事项,由本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征集将于2006年 12月 11 日召开的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权。

  现场会议时间为:2006年 12月 11 日(星期一) 下午3:00时

  三、拟召开的本次股东会议情况

  有关拟召开的本次股东会议的具体事宜见与本征集函同时公告的《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的征集对象为截止2006年12 月 1 日(星期 五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06年 12 月 2 日至2006年 12 月10 日(每日9:00—17:00),2006年12月11日9:00-15:00。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本公司董事会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四)征集程序

  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本公司董事会委托的工作人员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包括:

  法人股东需提交: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个人股东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文件均需股东本人签字。

  股东可以先将文件发送至下述传真号码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截至时间之前,将前述文件以专人或挂号信函方式送达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若以信函方式送达,请在信封背面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长松路69号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号:261000

  接收人:马广斌

  电话:0536-8185789、0536-8185987

  传真:0536-8185678

  五、授权委托原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由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并确认。经审核并确认后由本公司董事会办理投票事宜。

  (一)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经审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为有效:

  1、前述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

  2、股东已按本公司董事会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内容明确的授权委托书,提交的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本公司董事会以外的人行使。

  (二)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授权且内容不一致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准。不能判断委托人最后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载有本公司董事会盖章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2、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正本。

  七、签字

  本公司董事会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所涉及的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并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 11月 24日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

  本人或本公司是在对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巨力”)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悉的前提下委托山东巨力董事会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截止时间前,本人或本公司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山东巨力董事会后,本人或本公司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撤回本授权委托,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人或本公司委托山东巨力董事会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将于2006年 12 月11日15:00时 : 召开的山东巨力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人或本公司的意愿行使表决权。本授权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山东巨力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结束之日止。

  

  说明:委托人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必须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中的一项且仅能选择一种,并在其对应的下放空格内划“√”,否则本授权委托书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字(法人需签字并盖章)确认: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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