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迪
通过招投标,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项目的委托开发商,在11月15日下午,以1.0458亿元的价格获得了政府挂牌出让的“江前三产安置地块”地块。热闹多年的个人集资建房终于要化蛹成蝶了,此事成为几天来社会高度关注的事件(《法制日报》11月23日)。
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再次揭开了房地产项目的暴利真相。据报道,温州市个人集资的这个项目,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在5300元/平方米左右,比目前周边楼盘11000元 /平方米的市场价低5000多元,接近一半。这就意味着,目前的房地产利润应该也接近一半。这与前段时间财政部提供的信息遥相呼应。根据财政部门的检查结果,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际利润率达到了57%。
个人集资建成后的房屋价格仅相当于开发商的一半,开发商的压力可想而知。正因为这一点,个人集资建房遭到房地产开发商的猛轰。据《天府早报》报道,11月14日,成都房地产界的众开发商对个人集资建房作出了激烈回应。成都某房产董事长指出:“个人集资建房不值得让大家来讨论,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这位房产董事长认为,个人集资建房有悖商业社会的劳动分工原则,效率低下,“可以说是一种倒退”。
开发商的激烈反应,恰反映出个人集资建房对房地产界的冲击。建房由开发商负责,的确符合劳动分工原则,但问题是,公众为“劳动分工”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已经成为不可承受之重。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项目拿到土地,激起了阵阵涟漪。11月15日,“第二届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研究会”在温州召开。沈阳集资建房牵头人连巨生认为,国外个人集资建房较普遍,是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部门应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山西晚报》11月23日)。
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项目拿到土地,初步证明了个人建房的可操作性,如果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项目真正能够化蛹成蝶,那么,它将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个人集资建房中来。一旦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普及开来———哪怕在市场中所占比例很小,也有可能成为阻止房价非理性上涨的最有力度的一根稻草。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屡屡遭到一些地方政府的抵制或变相抵制而无法产生明显效果的情况下,个人集资建房这种纯粹市场化的力量,有可能对平衡房价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至少,它能帮助调控政策更好地发挥作用。
但是,个人集资建房还面临着诸多棘手的问题需要解决,最为重要的就是政策支持。2005年4月25日,大连市政府就紧急叫停了刚刚在大连出现的个人集资建房,责令将数千万元建房存款如数返还出资人。温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在个人集资建房问题上的态度则显得有些暧昧,态度非常谨慎。温州市房管局副局长陈胜华表示:“现在不能说支持、鼓励,也不能说禁止、反对。今后的相关细节问题,可能还要市里几个主管部门研究。”
这预示着,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还将在有关部门的暧昧态度中走下去,它能走多远,它的示范意义也就有多大。当然,最好的结局是,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对个人集资建房给出明确的说法,使地方政府和集资建房者个人,都不必在迷茫中苦苦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