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深圳市集贸市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 2006-11-25 00:00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06-03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深圳市集贸市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11月22日与伟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骏公司)签订了《深圳市集贸市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将持有的深圳市集贸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贸公司) 50%股权以人民币6550万元转让给伟骏公司。

  本公司于2006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网站上刊登了《关于下属深圳市集贸市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转让深圳市集贸市场公有限公司50%股权的决议》,同意集贸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并同意按照国有股权转让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在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伟骏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大道9号元堂药业大厦5楼,注册登记号:1049139。伟骏公司系香港宏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集团)全资拥有附属公司。

  宏安集团于1987年创立,主要从事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街市、商场以及停车场的管理与分租,并于1995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宏安集团于街市经营方面具丰富经验,为全港规模最大的街市经营及管理商。

  根据公司所掌握的情况,截至披露日,宏安集团、伟骏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人员方面没有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集贸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8日,注册资本为4886万元,股东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0.79%的权益;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9.21%的权益。注册地点为深圳市,公司经营范围为:集贸市场开发、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截至2005年12月31日,集贸公司总资产为6107.24万元、总负债为623.88万元、净资产为5483.36万元、净利润为515.01万元。2006年6月14日集贸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双方股东同比例减少注册资本,减资后集贸公司注册资本为3122.526万元。根据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集贸市场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06年8月31日,集贸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前后集贸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将持有集贸公司50%股权以人民币6550万元转让给伟骏公司。

  2、本次交易在获得外商投资审批部门批准后,集贸公司将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五、受让方的支付能力

  根据规定,伟骏公司已向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缴纳3200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作为支付此项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余款将于签订合同后的8个工作日内付清。宏安集团向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承诺:愿代伟骏公司承担不高于人民币6550万元的集贸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从而进一步保障了该款的回笼。

  根据宏安集团2005年度报告显示,宏安集团总资产港币10.52亿元,固定资产为港币7.3亿元,流动资产为港币4.18亿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价值约为港币3.05亿元。宏安集团主要从事物业管理方面业务,通过对具体物业的经营而获得长期、稳定的租金收入,目前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对于未来业务发展、投资物业等方面提供了较为稳健的现金支持。因此,受让方有能力支付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人民币6550万元。

  六、此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核心业务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目前正在实施向主营业务收缩的“归核化”发展战略,客观上要求从非主营业务领域逐渐退出。因此,通过出让部分股权,引进同样具有集贸市场经营管理经验,具备较强资金、人才、管理优势同时又有志于共同发展集贸市场事业的战略合作伙伴,有利于促进集贸公司的发展。预计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约4000万元的收益,该收益待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完成后予以确认。

  七、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集贸公司的人员由新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安排。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没有为集贸公司提供担保,也不存在资金占用。

  八、涉及的其他安排

  此次交易的审批和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其它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办理。

  九、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深圳市集贸市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3、其他有关文件。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