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5 股票简称:宝硕股份 编号:临2006—035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向保定市公安局提出了报案申请,认为公司涉嫌借款担保合同诈骗纠纷。目前,保定市公安局已向公司下发了保公经字[2006]8012号《立案决定书》, 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事由如下:
2004年10月19日,公司与天威保变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互保额度为7000万元,担保期限定为2004年10月19日至2006年10月18日,公司已为此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05年11月2日,天威保变共为公司提供了6300万元的借款担保。2005年11月中旬,天威保变同意为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的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并签署了相关董事会决议和担保合同。在公司该笔借款逾期后,光大银行要求天威保变承担27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天威保变认为其为公司在光大银行提供了7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公司在取走天威保变关于为我公司的担保的董事会决议和担保合同后,在董事会决议和担保合同上擅自将700万元前加上贰千的字样,致使其为公司提供了27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遭受27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损失,因此天威保变向保定市公安局提出了公司涉嫌诈骗行为的报案申请。
在接到保定市公安局的立案决定书后,公司已开始调集有关本次担保的案卷资料予以详细核查,并争取尽早落实相关情况,尽最大程度降低各种风险,力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公司将根据事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