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
“两田制”在监利县应该是我的首创。
1993年,我蹲点的赵家村由于人均耕地不足1亩,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的人很多,70%家庭的打工收入远远超过种地收入。根据当时的政策,农民必须种地,种地除上缴税费和水利建设任务之外,每亩还要完成粮食定购任务800斤,所以,休耕是要强制征收高出承包费3倍以上“撂荒费”的。种地成为了外出农户的包袱,出现了“贴钱转包农田”的现象(将田转包出去,一般要倒贴50元左右),有的村民干脆给村委会丢下一句“田不种了,交给村里了”,说完就拍屁股走人。
想在家靠种地发家致富的种田能手,因为不能联片种植而望田兴叹;全村280多亩的旱地和水面,由于每户只有几分地,长期处于荒废状态;拍屁股走人的撂荒地,村委会每年都为征收税费和粮食任务发愁;每年冬季县乡统筹的水利工程和夏季的防汛任务更是愁死村干部了;赵家村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年久失修,已经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但这些事情就是没法形成有效的决策;类似的局面在其他村也存在,只是没有赵家村这样严重。
根据赵家村的实际情况,干部群众强烈要求改革赵家村的土地制度。
改革是从农历1993年腊月开始的,因为外出打工的人绝大多数都会在腊月回家过春节。赵家村有四个村民小组,其中有三个村民小组外出打工人员较多。我带领三个工作小组在赵家村住了下来,分步骤地开展了赵家村的“第三次土改”(群众都这么说)。
第一步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两田制的具体方案。主要内容是:
1、人均宅基地、自留地和口粮田0.5亩。宅基地、自留地多的,口粮田就小;宅基地、自留地少的,口粮田就多。限制了少数人滥占宅基地和自留地的行为,体现了公平。宅基地、自留地和口粮田属于福利地,不要任何负担。年轻人娶妻生育后,人均可以申请增加0.5亩口粮田或得到75斤稻谷的补偿;出嫁或自然减员,人均减少0.5亩口粮田或补偿增人户75斤/人的口粮。增人增地、减人减地,每五年调整一次;
2、宅基地、自留地、口粮田之外的水田、旱地、水面等,一律公开竞价发包。同等标的,本村人具有优先承包权,最低承包面积不得少于50亩,起标价150斤/亩稻谷(按市场中稻价格缴纳现金)。
3、承包户每亩要预交50元风险抵押金,但承包户如果生产资金周转困难,可以向村委会申请50元/亩价值的肥料,收获时连同承包费一并偿还。承包者违约,收回承包地,风险金不退;
4、承包期一定五年,不得转包;老承包户具有优先延包权;
5、村委会保证旱时沟渠有水,涝时电排站有电就开机;
6、承包费除用于必要的公共支出(上缴政府下达的税费任务、生产用电、水系维护、村干部工资、五保户、计划生育补助、历年借款和贷款等)外,其余按照人头分配到个人,但计划外生育的子女,五年内不参与分配;
7、村内开支预算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代表大会批准。每月实际发生的支出,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的理财小组审查方能入账;不在预算内的支出,由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二步,分组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委会提出的“两田制”方案,选举产生土地丈量和分配执行小组。
第三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土地丈量的结果汇报,讨论宅基地、自留地和口粮田分配到户的初步方案。
第四步,召开村民大会,通报土地丈量结果,表决宅基地、自留地和口粮田分配到户的方案,并授权村委会执行分配方案。
第五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宅基地、自留地和口粮田分配到户的结果和分配过程中村民提出来的遗留问题;并授权土地丈量小组,对剩余的水田、旱地、水面的进行丈量、绘图、分级、规划,设定标的。
第六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丈量小组报告丈量结果和土地分级、规划及招标标的,形成初步意见,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第七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水田、旱地、水面招标出租的方案,授权村委会发标。
第八步,公开竞标,签订承包合同。
整个过程走下来,直到腊月二十九才结束。腊月二十九,赵家村热闹非常,除本村人全部参加竞标外,外村的很多种田能手也赶来竞标。当天本村种粮大户中标土地800多亩,外村种粮大户出指标400多亩,过去长期闲置的旱地和水面以稻田平均价格的80%全部被外村农户承包了。最多的承包了240亩,最少的也承包了50亩;最高标的180斤/亩,最低标的140斤/亩;共收风险金5万多元,风险金全部用于冬季肥料储备(5万元现金,可以储备10万元的肥料,且价格比旺季低20%以上)。
1994年年初发标的时候,粮食价格不到0.5元/斤,到1996年,粮食价格一路上涨到0.75元/斤。赵家村在“两田制”前,各项工作都是全乡比较靠后的。从1994年开始,土地收益一年高过一年,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全乡的前面。特别是外出打工的人员多了,安心了,还出了几个小老板,带动了隔壁几个村子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在家的种田大户,规模大了,土地联片,机械化水平大大提高,种田也能收入万元、数万元。真正做到了地尽其力,人尽其才。昔日最贫穷的赵家村,一举成为全乡的“小康村”。
但好景不长,自1996年开始,农民负担一路攀升,由1995年的70元/亩上升到了1999年的180元/亩;而稻谷价格由1996年的0.75元/斤下降到了1999年的0.45元/斤。并且,从1996年开始,中央要求将农民负担卡发放到户,明令禁止“两田制”,否则,都属于“违反农民负担政策”,必须受到查处———一票否决。1997年,我调离周沟乡,赵家村的“两田制”失去了“地方保护”而夭折,土地强制性地回到了从前的承包户,撂荒非常普遍,外出打工者普遍不能主动上缴“农民负担”。不仅如此,由于村委会违反土地承包合同,不得不承担赔偿责任。赵家村由全乡的先进村,一下子又回到了后进村的行列。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可是谁都没有想到,2003年后,农民负担大幅下降,低于1994年的水平了。赵家村在没有乡镇工作队领导的情况下,自发恢复了“两田制”,周边的村庄也推广了赵家村“两田制”。最近有朋友告诉我,我原来工作的棋盘乡,有不少村也自发地推行了“两田制”。尽管中央文件和“土地承包法”都不支持“两田制”,但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两田制”又开始不推自广。这是非常值得研究的现象。
我很敬佩现在还在一线锐意改革的基层干部群众,也敬佩为农村改革作研究和决策的专家学者和政策制定者,但我更担心上面“瞎指挥”和基层“瞎折腾”的改革。
这些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故事,是我十七年乡镇工作的几个缩影。我将这五个故事写出来,是供学者、专家、农村改革政策制定者,还有正在一线从事农村改革的基层干部群众研究和参考的,期待从中寻找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和启示,推进真改革、有意义的改革、符合正确方向的改革、上下互动的改革,而不是“瞎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