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险行业协会警示: “地下保单”存在四大风险
[] 2006-11-25 00:00

 

  针对当前有的境外保险公司在内地一些城市跨区域非法销售保单的问题,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近日转发有关部门发出的投保警示,提醒广大投保人:“地下保单”存在四大风险。

  据了解,所谓“地下保单”是指境外保险公司跨区域非法销售的保单,主要通过投保人直接出境投保,或是境外保险公司在内地发展业务员吸引客户投保。

  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投保人,“地下保单”往往存在四大风险,不可轻信投保:

  保单无效风险。内地 居民在内地签署港、澳保险公司的保单,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投保人未到港、澳当地办理投保手续为由,拒绝承认保险合同的效力。

  预期收益不确定。境外保险公司长期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的确比较高,但所支付的佣金、收取的管理费也相当高。保单的实际分红、投资收益,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也是不确定的。

  被诈骗风险。销售“地下保单”的境外保险公司,在内地均没有设立合法的营业机构,投保人多是通过电话与推销人员“单线”联系,容易被推销人员误导。

  索赔风险。境内被保险人往往不清楚境外保险公司的索赔手续,境内的证明材料也可能会被境外保险公司认为无效,从而给索赔带来困难。

  目前,“地下保单”已成为我国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                            (新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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