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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将审巨轮股份可转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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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翀] 2006-11-25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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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定于本月30日召开2006年第6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事宜。 参会发审委委员为吴晓东、陈瑛明、罗玉成、封和平、鲍卉芳、袁淑琴和廖理。 在巨轮股份之前,今年已经有6家公司发行可转债事项上会受审,结果全 部获得通过。巨轮股份此前披露称,该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年息1.3%,第二年年息1.6%,第三年年息1.9%,第四年年息2.2%,第五年年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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