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爱莲和吴良定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关联人员持股和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万丰奥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0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6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6,40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6]139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万丰奥威”,股票代码“00208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6,400万股股票将于2006年11月28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已于2006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招股意向书摘要。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3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06年11月28日
(三)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四)股票代码:002085
(五)总股本:25,850万元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0.95%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爱莲和吴良定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6,4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的时间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WANFENG AUTO WHEEL CO., LTD.
总股本:25,8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爱莲
公司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新昌工业区(后溪)
电 话:(0575)6298339
传 真:(0575)6298339
互联网网址:http://www.wfaw.com.cn
电子信箱:wfirm@wfjt.com
董事会秘书:吴延坤
经营范围:汽车铝合金车轮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所属行业:汽车零部件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的股票情况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童胜坤任期为2005年4月-2007年10月,梁赛南任期为2004年11月-2007年10月,黄章喜任期为2006年6月-2007年10月,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均为2004年10月-2007年10月。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4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摩托车铝轮、汽车、摩托车铝合金配件和汽车领域的投资。2003年4月万丰集团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10月万丰集团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2004年被授予博士后工作站,并设立院士工作站;2004年、2005年连续被评为“中国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2004年10月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评为“民营企业500强”;2005年1月被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评为“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2005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局检验检疫总局授予万丰集团“产品质量国家免检”。
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11,602.50万股,持股比例为44.8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爱莲女士持有公司2,588.25万股,持股比例为10.01%,吴良定先生持有公司1,249.50万股,持股比例为4.83%;陈爱莲女士和吴良定先生分别持有万丰集团39.60%和22.50%的股权,吴捷先生持有万丰集团3.76%股权;吴良定先生和陈爱莲女士为夫妻关系,吴良定先生和吴捷先生为父子关系,共同构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介绍如下:
陈爱莲女士: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1月生,复旦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身份证号码:33062419580120076X,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西街24号。
吴良定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46年9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身份证号码:330624194609096996;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西街24号。
吴捷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码:330624671024701;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江南路5号405室。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发行后股东数量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8,638人。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8,000万股
2、发行价格:5.66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1,6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1.35237934241%,超额认购倍数为73.94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6,400万股,中签率为0.3939980067%,超额认购倍数为254倍。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余股,网下存在的55股余股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452,800,000元
5、发行费用总额18,520,100元,发行费用有关的明细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0.23元。
6、募集资金净额:434,279,900元
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1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安永大华业字(2006)第629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84元/股(以公司截至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21元/股(以公司200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所载除2005年末资产负债表数据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外,其余数据均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200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二、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简要说明
公司2006年1-9月销售规模仍然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50,867,50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4.79%。但主要原材料铝锭价格的上涨和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较大。2006年1-9月铝价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上涨了14.81%,人民币2006年1-9月升值2%。公司从2006年三月份起,采取逐步提高销售价格、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等措施,其效用在2006年二季度开始逐步显现。总体看,公司经历了主要原材料价格快速增长以及人民币升值的考验,经营业绩已稳步回升。
公司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万丰北美有限公司。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自2006年11月2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发行人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发行人住所没有变更。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发行人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树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45号工商联大厦20楼
电话:021-63367000
传真:021-63743169
联系人:郭明新、刘红、庞凌云、张宗华、张鑫、陈杏根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东北证券认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北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一、2006年9月末资产负债表
附件二、2006年7-9月利润表
附件三、2006年1-9月利润表
附件四、2006年1-9月现金流量表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公司
2006年11月24日
附件一:
资 产 负 债 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陈爱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韩霞
资 产 负 债 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陈爱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韩霞
附件二:
利 润 表(7-9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陈爱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韩霞
附件三: 利 润 表(1-9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陈爱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韩霞
附件四:
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陈爱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韩霞
现金流量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补 充 资 料
法定代表人:陈爱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