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翀
证监会近日正在酝酿从2007年1月1日起,证券、基金和期货全行业正式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据了解,如果一旦确定从2007年起在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将于近期就执行计划、年报要求、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调节表的形式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作出规定,并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以保障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执行。证监会还将对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监管,以防范公司利 用会计判断调节利润等。
但据有关人士透露,如果确定在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将会给予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同时还会安排一些过渡性措施,例如2006年年度报告仍按照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年报编报规则编制,不过要求编制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调节表。
其实早在2005年,证监会相关部门即在成都、上海等地召开研讨会,讨论修改现行会计制度等相关问题,并与财政部进行过充分的沟通。自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新《企业会计准则》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以来,证监会一直在考虑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已基本与国际趋同,在一些基本原则上与现行制度相比有很大变化。例如公允价值概念的引入,将大大影响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的会计核算和风险管理。有关人士表示,尽早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利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及相关性,有利于证券期货金融机构财务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增强市场各方对这些机构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