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洋:开发股指期货客户须充分提示风险
[□本报记者 鲁长波] 2006-11-28 00:00

 

  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 史丽资料图
  □本报记者 鲁长波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昨日指出,中介机构在开发股指期货客户时必须提示入市风险。他同时透露,目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展顺利,其他配套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姜洋是在中国证监会召开的期货公司净资本风险监管与保证金安全存管培训和监管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会议于11月27日至28日在南京召开,这是今年继在郑州举办类似会议后的第二次大型培训交流活动。证监会会内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近130家期货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姜洋在会上表示,净资本风险监管是国际上对投资银行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普遍使用的监管手段,同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原理一样。只要是代理客户交易的金融中介机构,都必须保持资本的充足性和资产的流动性,期货公司作为投资银行业务的一个操作平台,也不应例外。目前在国内推行实施净资本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量化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能够增加监管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是防止期货公司抽逃注册资本金、保持其拥有充足的财务资源、实现持续经营能力的有效办法。期货业要高度重视期货公司净资本风险监管和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

  姜洋认为,当前期货市场继续保持积极稳妥的发展态势,市场运行基本平稳,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产品创新步伐加快,期货市场的基础制度和法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期货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他透露,目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展顺利,其他配套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姜洋强调,为充分做好明年初股指期货上市的准备工作,抓好投资者教育是当前以及今后中国证监会的重点工作之一。证监会将组织、督促和指导交易所、协会和期货公司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投资者金融期货知识、期货投资风险意识。要介绍国外股指期货市场20多年的经验教训和曲折发展过程;要介绍股指期货这种杠杆交易工具的巨大风险和股票现货市场操作的显著差异;要通过各种媒体,用各种具体生动的案例警示投资者;中介机构开发市场要充分提示交易风险,要把股指期货投资的风险讲透讲够,不能只讲交易规模和盈利效应,切忌误导投资者。证监会将把期货公司开发客户的合规性和是否充分提示入市风险作为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期货协会要抓紧做好期货公司从业人员的培训,要在培训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确保培训质量。派出机构应细化对期货公司的日常监管,组织推动辖区的投资者教育工作。

  姜洋表示,为配合金融期货的监管工作,证监会将继续完善辖区监管责任制。最后,姜洋肯定了近年来期货公司在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的进步,鼓励期货行业继续规范审慎经营。监管部门将扶优限劣,支持实力强、风控好的公司做优做强。

  证监会期货部还听取了部分期货公司代表对日前公布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理指标管理办法》(讨论稿)的意见。据悉,本次培训结束后,电子化报送净资本风险监管报表工作将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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