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布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一五”规划提出: ○基本形成适合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的、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体系
○基本形成以具有行业领导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为骨干、中外资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
金融机构体系
○基本形成与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创新和交易中心
○基本形成符合国际通行惯例、规范有序的交易制度和法律体系等金融发展环境
□本报综合报道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一五”规划昨天正式公布。规划拟定了一系列的量化目标:预计到2010年,上海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包括在上海金融市场发行的股票、国债、企业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券等)占国内融资总额的比重达到25%左右;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到80万亿元左右;上海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占全国金融机构资产总额比重达到10%左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继续保持国内领先,逐步实现国际接轨。
“十一五”期间,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家战略为统领、以增强集聚和辐射能力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监管为保障、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基础”。
围绕指导思想和目标,上海确立了“十一五”期间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任务:
第一,上海将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增强金融市场功能。较为完备的金融市场体系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优势,不断增强金融市场的功能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
到2010年末,预计上海货币市场年交易额将达到40万亿元,成为全国资金集散中心;上海证券市场市值达到7万亿元,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股票市场之一;上海期货交易所建设成为世界排名前10位的有重要影响力的交易所,成为重要的国际商品定价中心;黄金市场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产权市场发展成为全国性产权交易市场。
上海将以丰富金融市场产品为突破口,通过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品和固定收益类产品,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增强金融市场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下转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