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贷款利率不宜高于市场利率
[□时寒冰] 2006-11-28 00:00

 

  □时寒冰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日前表示,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涉农贷款时,不宜实行优惠利率,其贷款利率应比市场贷款利率稍高一些。易纲说,在涉农小额信贷发放过程中,普通农民很难得到低于优惠利率的贷款。得到低息贷款的人,往往是有门路的人(《中国青年报》11月27日)。

  易纲的观点来源于他的调研,他发现,当涉农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这种贷款便成了稀缺资源,需要有关部门决定把钱贷给谁。虽然农村金融 机构的很多干部都是廉洁自律的,但也有很多人会利用这个机会寻租谋利。因而,他提出,涉农贷款时,不宜实行优惠利率,而是将贷款利率提高,比市场贷款利率稍高一些。

  易纲的思路很明确:一旦提高涉农贷款利率,贷款就不再是稀缺资源,权力寻租的空间可以大大缩小。但是,这样做的效果非常值得怀疑。就连易纲自己也承认,“调查发现,有贷款需要的农户最关心的,并不是利率高低,而是能否及时拿到贷款。”也就是说,权力寻租得以存在的空间,不仅仅与利率有关,更与能否“及时拿到贷款”有关,将涉农贷款利率提高,最多只能解决权力寻租赖以存在的利率空间,而无法消除权力寻租赖以存在的时效性空间,依然无法改变贷款是稀缺资源这一基本事实。

  其实,即便站在易纲的角度来看,涉农贷款的真正症结也不在于贷款利率,而在于一些金融机构干部的腐败。理论上讲,如果能够制止住金融机构干部的腐败,促使他们廉洁自律,也能解决问题。当然,由此产生的成本无疑都将由央行来承担,难度也比较大,但是,这些成本难道不是本来就应该由银行承担的吗?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是所有市场化时代的银行应当追求的目标,如果银行自己放弃这种追求,而通过提高贷款利率的方式向农民转嫁成本,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不公。

  应该认识到,涉农贷款成为稀缺资源,从表面上看是利率和能否“及时拿到贷款”原因,但从根源上看,则与银行提供的贷款金额太少有关。从近年来整个金融状况看,信贷资金供应非常充裕,但国有银行对农村信贷总规模和资金投入呈逐年减少的趋势。随着金融机构商业化运作,许多银行宁愿将资金投向非农产业,而不愿投向农业和农村;精简了农村基层机构,造成一些应该发放的农业贷款没有发放;对基层机构贷款权上“收”多而“放”得少。并且,各大银行在农村积极吸纳储蓄,导致资金大量流出农村(《半月谈》5月9日)。

  显然,银行“惜贷”所造成的贷款资金供应短缺,是导致贷款成为稀缺资源的根源性原因,这成为严重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要改变这一局面,需要央行加大对农村信贷的资金投入,否则,单纯从利率上入手,除了让农民承担更多的成本外,可能并没有多少益处。因为在贷款利率提高后,涉农贷款作为稀缺资源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农民为了取得贷款,仍不得不付出昂贵的成本,同时,还不得不承担高于市场的利率。

  因而,将涉农贷款利率提高到比市场贷款利率高的程度当慎行,因为,这等于是单方面向农民转嫁因央行监管存在漏洞所产生的成本。退一步说,即使不对涉农贷款实行优惠利率,至少也应该将涉农贷款与市场贷款利率保持一致,同时,央行通过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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