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建全国示范保险创新试验区
[□本报记者 黄金滔 屈红燕] 2006-11-28 00:00

 

  拟定中的深圳建设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规划日前已提交深圳市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讨论 资料图
  □本报记者 黄金滔 屈红燕

  

  深圳金融改革创新又迈出实质性步伐。拟定中的深圳建设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规划日前已提交深圳市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讨论。深圳市将积极争取保监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政策支持,并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打造一个先行先试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具体规划措施不久将陆续出台。

  记者昨日在深圳市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上获悉,自中国保监会今年5月确定与深圳合作共建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后,深圳市有关部门历时4个多月调研而提出了《建设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研究》(讨论稿)。

  这份调研报告提出,在“十一五”期间,深圳要建立起市场体系完善、组织机构聚集、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的总体目标。而建设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将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政策支持、优化环境;立足深圳、示范全国的基本原则。具体而言,讨论稿提出,“十一五”期间,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力争平均每年再增加5-6家法人主体,到2010年争取超过35家,同时保险中介机构超过300家。在此期间,保费收入达到25%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

  在政策建议方面,讨论稿提出,将在保监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积极争取在保险机构的产品创新权力、地方监管机构的权力、市场结构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此外,深圳将围绕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监管机制创新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其他部委的政策支持;争取与港澳建立广泛保险合作,并签署联合文件;而保险机构则应以产品创新为核心,推动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以服务创新为核心,推动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功能和经营模式的改革。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会上强调,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建设不仅要为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发展探路,还要通过试验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深圳乃至全国的改革、创新和发展。深圳将以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以服务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为宗旨,继续发扬敢想、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全力促进深圳保险业实现超常规和跨越式发展。

  据悉,深圳市政府于8月份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建设全国保险创新试验区的若干意见》,为深圳市保险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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