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风格优势基金关于开放赎回业务和基金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 2006-11-28 00:00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79号文批准募集, 基金合同于2006年10月1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简称:海富通优势;基金代码:519013。根据《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定于2006年11月30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及转换转出业务(转换业务只限于场 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简称:海富优势,基金代码:519013。

  二、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人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赎回与基金转换转出费率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逐级递减。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期分档如下:

  

  2、对于每个基金账户,在每个会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基金转换入本公司旗下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按以下费率执行:

  

  从本基金转换成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时,转换费率适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换成本基金时,转换费率适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五、赎回与基金转换转出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遵循“份额赎回”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2、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本基金申请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时,每笔转换业务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基金转换将导致其在该销售机构所持有的剩余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的,应申请一并转换。

  六、本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办理本基金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七、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6年9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858或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8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