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6-2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27日在上海久事大厦会议中心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246,897,916(拾二亿四仟六佰八拾九万七仟九佰拾六)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7502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5%股权转让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世界银行联合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审议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四、审议公司关于吴泾热电厂老厂改造工程项目投资的议案
五、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六、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七、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元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7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做如下修改: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正案
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做如下修改: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正案
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做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