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编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编号:2006-025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收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民事诉状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6)浦民二(商)初字4623号民事裁定书。
民事诉讼内容为:二 ○○四年十二月九日,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被告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650万元,本公司为借款的担保单位。二○○五年十二月八日该笔贷款展期至二○○六年十二月八日。被告于二○○五年十二月向银行还款人民币51万元。由于被告欠息,原告提前收回贷款,并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上海经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本公司。原告要求法院:
1、判令第一被告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归还借款人民币599万元及利息671552.58元(暂计到2006年10月21日),以及计算到实际付款日止的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
2、判令第二被告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被告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债权提前到期。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以及其它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民事裁定书内容为:冻结被告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99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该笔担保合同始于本公司在一九九八年六月九月为上海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后逐次部分归还至二○○四年十二月九日尚余借款人民币650万元。本公司收到诉状及民事裁定书后,立即同上海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敦促该公司抓紧还款,维护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