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建军
SST光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存在暇疵和高估的资产来抵偿对上市公司的占用资金,不仅给监管部门,也给市场和投资者出了道难题。
根据清欠方案,SST光明的抵债资产与其它上市公司的抵债资产相比,存在三大特点:一是部分抵债资产存在权属上的暇疵;二是部分抵债资产被财务顾问明确认为存在高估;三是部分抵债资产和上市公司主业无关。SST光明董秘郑舒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同意将这些资产用来 抵债,是因为能够知道的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有效资产就是这些,根本不可能挑肥拣瘦。公司这样做,完全是出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但与郑舒怀的说法不同,为SST光明清欠担当财务顾问的平安证券明确指出,这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平安证券的报告说,虽然SST光明的以资抵债是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但它不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那么,SST光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能够用于抵债的资产是否只有这些?今年5月,大股东光明集团所持SST光明股份,因其逾期不还银行贷款而被司法拍卖,但竞拍成功的青峰农场也是光明集团的关联公司。虽然竞拍股权的金额只有约1066万元,但从中不难看出SST光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并非完全失去了调动资金资源的能力。对于有钱竞拍股权而无钱还债的情形,郑舒怀没有做过多的解释,以其间非常复杂一言带过。
昨天,SST光明已将清欠方案上报监管部门。按照规定,该方案需要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还需要股东大会的批准。SST 光明清欠方案如何实施,有待市场各方解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