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证监局指导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
[□本报记者 石丽晖] 2006-11-30 00:00

 

  □本报记者 石丽晖

  

  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施行。为及时了解陕西上市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衔接工作准备进度,提前做好准备工作,11月28日陕西证监局与辖区各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及中介机构负责人召开了新会计准则实施讨论会。

  陕西证监局副局长王宏斌在会上强调,各上市公司要深刻认识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将产生的重大影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全面理解 和掌握新企业会计准则;积极规划,认真实施,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反馈实施中存在的难点与问题;确保2007年1月1日新企业会计准则顺利实施。

  据介绍,陕西大多数上市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和完善新准则实施的各项前期工作,有的公司已先期完成了数据模拟;也有公司反映在新准则实施过程中遇到难点和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允价值选择、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调整、费用资本化范围、信息披露差异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陕西证监局要求各上市公司在准则实施前剩余1个月的准备期内,尽快完成准则配套内控制度修订和财务软件修订两项基础工作,在首次执行新准则过程中,合理确定会计政策,恪守谨慎原则,充分披露相关信息,防止误导市场和投资者。要求中介机构完善审计程序,加强审计沟通,充分发挥市场鉴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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