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的通知
[] 2006-11-30 00:00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的通知

  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为了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质量,我所制定了《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已经本所理事会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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