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基金 赎回最低份额限制的公告
[] 2006-11-30 00:00

 

  根据《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关于申购、赎回的数额的约定以及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中登系统”)的设置,投资者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兴业趋势”)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赎回基金的最低份额为500份。按照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当投资者申购兴业趋势1000元时,若 该笔申购前该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为0,且兴业趋势基金份额净值较高,则可能导致在该笔申购成功后其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低于500份,则中登系统将会自动对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给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上述情形出现,我司决定自2006年12月4日起对兴业趋势招募说明书中关于赎回最低份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即将“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当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发生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持有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全部赎回”修改为“赎回的最低份额为200份基金份额,当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2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持有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本公司于2006年8月4日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中关于“兴业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本业务之前,其单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份额必须不得少于500份。”的约定,也相应修改为:“兴业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本业务之前,其单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份额必须不得少于200份。”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 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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