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股份转债事项获通过
[□本报记者 周翀] 2006-12-01 00:00

 

  □本报记者 周翀

  

  证监会发审委昨日公告称,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事项获通过。

  巨轮股份此前披露称,该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年息1.3%,第二年年息1.6%,第三年年息1.9%,第四年年息2.2%,第五年年息2.5%。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或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交易均价孰高为基准,上浮1%。

  包 括巨轮股份在内,今年已有7家公司发行可转债事项上会受审,全部获得通过。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