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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股份转债事项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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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翀] 2006-12-01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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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翀 证监会发审委昨日公告称,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事项获通过。 巨轮股份此前披露称,该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年息1.3%,第二年年息1.6%,第三年年息1.9%,第四年年息2.2%,第五年年息2.5%。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或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交易均价孰高为基准,上浮1%。 包 括巨轮股份在内,今年已有7家公司发行可转债事项上会受审,全部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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