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太大股东正式破产
[□本报记者 霍宇力] 2006-12-01 00:00

 

  □本报记者 霍宇力

  

  欠下上市公司3.7亿元债务无法偿还的ST新太第一大股东,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新太”),成为沪市公司中首家由于清欠问题正式破产的大股东。

  ST新太今天发布公告称,昨日接到第二大股东辽渔集团的通知,辽渔集团已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06)穗中法民破字第6号),其申请广州新太破产一案,已被法院受理,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ST新太表示,广州新太及其关联企业共占用上市公司3.7亿款项未偿还,公司将依法向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组申报债权。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由于广州新太进入破产程序,原定于今日举行的广州新太持有的ST新太的5664万股权的拍卖也告取消,股权将通过广州新太的破产清算程序来处置。

  据了解,广州新太的清算组将由法院指定的中介机构组成。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广州新太最大的债权人,应该是多家银行,而ST新太也是广州新太较大的债权人之一。上市公司将以债权人的身份,参加广州新太的债权人会议,根据有关法律获得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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