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6年第四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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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6年12月20日下午2:00时
2、会议地址:上海市杨树浦路18号上海港会议中心
3、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聘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预算委员会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
4、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于2006年12月1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
符合以上(1)项所述条件的股东有权委托他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5、参加会议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于2006年12月20日下午2:00分前到上海市杨树浦路18号上海港会议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后参加会议。
(2)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3)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联系方式
电话:021-63290660转41123分机
传真:021-65462361
联系人:杨蕾 李玥真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