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6年1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11号文批准,于2006年10月26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6年11月26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491,535,150.61元人民币,该资金已于2006年11月29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8,635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491,535,150.61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共计213,762.64元人民币,结转为212,939.42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491,748,090.03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记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于2006年11月30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30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根据《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基金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实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