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经纪自营分家是趋势
[□本报记者 商文] 2006-12-04 00:00

 

  □本报记者 商文

  

  “期货公司的业务发展必须遵循严格隔离风险的原则,经纪业务应与自营严格分开。”在日前举行的“境外期货公司业务介绍会”上,境外期货业专家提出了以上建议。

  瑞典RPM集团副总裁威廉·姆戴凯斯先生详细介绍了国际上资产管理公司出现的历史。他说,在专业从事代理业务的模式下,期货经纪公司的最大目标是使得客户能够维持交易,而不是客户是否赚取利润,两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为了解决这一矛盾,P RM公司选择作为一家独立风险监控公司。RPM代表客户的利益进入市场,帮助客户选择优秀的CTA(商品交易顾问)并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客户利益,而非经纪公司或CTA的利益。这样,期货经纪公司不仅可以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保持不错的收入,并且不再需要时刻寻找新的客户,这对客户、CTA和期货经纪公司都是有利的。

  姆戴凯斯强调说,对期货经纪公司而言,开展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是很有吸引力的,但必须看到,这是完全不同的业务,需要独立分开,不应该混为一谈。境外也曾经历过混合经营阶段,但出现了不少损害客户利益的案例,最终导致美国政府立法要求同一公司内投资银行业务和经纪业务之间建立隔离墙,保证信息分离。对中国期货公司而言,他认为,如果希望摆脱业务单一模式,提高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最佳的模式就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并且使它和经纪业务完全分开。

  瑞银证券场内衍生品部中国区主管沙石先生介绍,美国现行法律虽然没有禁止同一期货公司进行兼营,但一般公司都不这样做,因为这样反而会导致有关部门更加严格的监管,其结果是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的严格分离,进而导致客户对公司失去信心,不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因此,当前国际上绝大多数期货公司都选择将经纪业务与自营或资产管理业务分开。

  此外,澳大利亚宝捷思(BGC)公司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也引起了与会者的极大兴趣。该公司期货部总监马丁·奥布莱恩介绍,为了将交易指令输入错误最小化,公司统一将所有交易指令以#99结尾,从而克服了多打或少打几个“0”(例如将1000误输成10000的输入错误);此外,基于公司长期的经验,根据平均交易量规模,设定交易量上限。

  来自国内期货公司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交流会内容丰富,场上场下互动热烈,对发展我国期货经纪业的借鉴意义非常大。

  广发期货总经理肖成表示,国际上将经纪和自营业务严格分开的做法、国外同行先进的风险控制系统以及定量模型的充分运行等风险控制经验都令他受益匪浅。北京金鹏期货总经理黄崇彦也非常赞同国际上这一通行的做法。他透露,金鹏期货董事会早已决定,未来北京金鹏和上海金鹏的定位是只从事经纪业务,不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格林集团董事长王拴红也表示,双手赞同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严格隔离这一通行做法。他说,对于格林集团来说,保护客户的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他建议,允许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注册新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将社会上中小资金聚集起来,提高利用效率,培育我国的期货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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